长三角律师网
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

首页>>法律知识

    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现在我国境内的一些大型优秀的企业,聘请的都有外国高管或者是外国员工。外国员工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可能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引发劳动仲裁。问题是有一部分在我国工作的外国人员,其实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
  一、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在境内,不论它的国籍是外国还是中国,也不论劳动者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同样不论该劳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变更地、解除或终止地在国内还是国外,一律适用《劳动合同法》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因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其权利义务是否属劳动合同法调整,关键看该外国人是否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未取得就业许可证的,实践中一般视为非法就业。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仲裁程序
  
  登 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前调解
  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2、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外国人员在我国就业的时候,只要办理了就业许可证,那么外国人劳动仲裁也是适用于我国的法律的。所以我国法院在审理外国人和我国境内公司的劳动纠纷的时候,也是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来处理的。既不会偏向于外国人,也不会偏向于我国境内的企业,都是要以事实,以证据为最根本的依据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程纠纷解决方法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因建筑工程承包双方对建
      工程纠纷解决方法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因建筑工程承包双方对建筑工程承包责任及法律观念不强等造成工程款拖欠、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所引起的工程纠纷案例时有发生。工程纠纷案例如何解决,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工程纠纷解决方法向法院起诉。一、证据收集与保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其证据的收......


·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
      在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鉴定的结果书都是比较公正科学的。当然,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如果员工个人对工伤鉴定的结果存在争议的话,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不过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申请书,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什么意思都不太清楚,那么希望您可以通过我们的......


·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的定性是什么?
      由于我们国家的国情,社会上仍然存在许多老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仍然返聘工作的情况。关于已过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继续工作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争议,该关系的定性直接影响职工权益,对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界清关系。那么,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的定性是什么的呢?一、相关规范梳理关......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劳动纠纷主要就是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同时还称为劳动争议,主要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而发生的纠纷。而且主要是一些民事纠纷,都是由合同和侵权造成的,那么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对于劳动纠纷的案子......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离婚调解要注意什么事项
      离婚调解实起诉离婚中必经的程序,有的时候法官进行调解就有可能让离婚夫妻和好。不过在实际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这对当事人来讲比较重要。那到底离婚调解要注意什么事项?以下是具体介绍。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因为离婚案件关系家庭......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处理办法有哪些?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机动车,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开始不能避免的发生了。虽然经常从媒体中看到的都是出现了人员伤亡损失惨重的交通事故,其实大多数时候的交通事故并没有那么严重,更多的只是小追尾、小碰擦。那么对于这些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多长?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规定时间为多长?刚毕业的大学生,前脚刚从学校的大门出来,后脚就要踏入求职的大军中,对于求职的毕业生来说,一张OFFER来之不易,但前提是必须得通过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可能您对试用期的模糊概念只是说几个月的免费劳动力,您对试用期有关的法律方面的知识不是......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收养人,可以酌情给予考虑。...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有哪些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有哪些?退休年龄,是和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也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最新,也是出台了很多关于退休年龄的新规定。那么,您对于退休年龄最新规定都是了解多少呢?其实,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医疗纠纷医学鉴定陈述书
      医疗纠纷医学鉴定陈述书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


·海上保险的原则
      海上保险的原则是指在海上保险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海上保险活动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活动类型,基于自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逐步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南京律师网。根据国际惯例,这些基本原则可归纳为:损失补偿原则、可保利益原则、近因原则、..诚信......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江宁拆迁律师
    江宁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专业从事房屋、征地拆迁法......


·江阴市人民法..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范围
      江阴市人民法..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


·什么是评议?什么是宣判?分别如何进行?
      评议是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已经进行的法庭审理活动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讨论、分析、判断并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它由审判长主持下秘密进行,意见发生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但少数人的意见记入笔录。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只有所有分项工程都是检验合格的,那么整个建筑工程才可以被使用。在建筑工程中有一部分为加固工程,国家对于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也是有规定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为......


·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就是归个人所有的,若日后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涉及到财产分割的,就不能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由此可见,实践中对夫妻一方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实践中,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们结婚四年,基本上天天吵架,我要跟他离婚,男方不愿意。还有
·你好!咨询与职业病有关的内容
·房屋装修,卫生间防水出现严重漏水,装修公司百般抵赖,推拖严重
·我这里有几十万借条
·合同未到期申请离职单位不批准
·谢律师你好,我是2014年初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好,婚后
·我想起诉一个人。欠款
·如果被打的那个人是轻伤被警察定做为刑事案件那该怎么处理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