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有的夫妻第一次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的时候,可能法院会驳回请求或者判决不准
离婚
。而日后当事人又有可能提起第二次
离婚
。那么您知道第二次
起诉
离婚
程序是怎样的吗?其实每一次
起诉
离婚
的程序都是差不多的。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第二次
起诉
离婚
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
起诉
离婚
程序的
起诉
阶段
离婚
案件的
起诉
,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
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
起诉
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离婚
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
起诉
离婚
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
诉讼适用一般地域
管辖
。即要求
离婚
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
,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起诉
。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
离婚
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起诉
离婚
程序中,
起诉
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
离婚
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
起诉
离婚
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
起诉
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
离婚
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
起诉
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
保全
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
离婚
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
离婚
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
离婚
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
起诉
离婚
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
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
上诉
,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
起诉
离婚
程序中的必经阶段。
二、第二次
起诉
离婚
就能离吗
很多
离婚
当事人问我一个同样的法律问题:我第一次
起诉
离婚
,被告不同意
离婚
,人民法院也判决不准
离婚
,那么我半年后第二次
起诉
离婚
,法院是不是就必然判决
离婚
了?
正确答案:未必。
第二次
起诉
离婚
,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
离婚
,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
起诉
离婚
没有多大关系。
那么
离婚
当事人就会问:
离婚
怎么这么难?我的婚姻难道永远离不了了吗?
世界上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要想
离婚
,
离婚
仅是迟早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第一次判决不准
离婚
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
离婚
,第二次
起诉
前还应当继续准备
离婚
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
关于第二次
起诉
离婚
的程序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但愿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
起诉
离婚
也并不代表一定就能
离婚
,此时还需要判断夫妻之间知否感情破裂。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先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江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6年
18501560386
安徽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3770831974
江苏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6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
在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上,有时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会对妇女进行猥亵,严重损害社会风气。受害人应当果断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会对当事人发起公诉,交给法院审理。那么,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
·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非婚生子女的男女双方关系只能以同居关系来处理。为了孩子的前途及正常生活,需要至少其中一方对子女进行抚养。抚养方和扶养费的给付方,由双方协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上诉。若有多个子女也可用这两种方法决定。协议中可另外规定探视权利和违约责任,以下是协议书实例。......
·
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权吗?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离婚协议书男方抚养权吗?一、关于抚养权归属的规定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
·
家暴离婚怎么样才能多拿到财产?
家暴离婚怎么样才能多拿到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因为家暴而离婚的,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此时就可以对施暴者少分一些财产,同时还可以要......
·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取保候审,但日后取保候审也是有解除的时候,那么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这是很多人在解除了取保候审之后最关心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
·
当事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决定提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批捕后证据不实会被判刑吗?
一、批捕后证据不实会被判刑吗?批捕后证据不实可能不会被判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证据必须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证据不实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即不能认定当事人有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
上班腰椎间盘突出公司不算工伤吗?
上班腰椎间盘突出公司不算工伤吗?一、上班腰椎间盘突出公司不算工伤吗?一般不算。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病症,一般来说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定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大多数情况都是认定为腰部扭伤,然后要求工伤职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
·
在我国农村土地使用归谁监管
在我国农村土地使用归谁监管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性质的。虽然说本村的全体公民都有权利使用集体土地,但是土地在进行划分的时候,肯定是需要通过具体的部门来进行管理的,否则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也是会很混乱的。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管辖问题,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农......
·
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的评判标准
或是为了生计,或是为了前途,或是起了争执,夫妻间都会以分居的形式处理。但是分居在婚姻中是极为不利的一件事情,分居久了可以判离婚,那么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呢?本次就由我们我来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分居多久可以判离婚?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
·
房屋被强拆要维权有什么技巧?
房屋被强拆要维权有什么技巧?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
·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履行。特别是金钱债务,违约方必须继续履行,因为金钱是一般等价物,没有别的方式可以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
·
南京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律师
提供刑事辩护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看守所会见、出庭辩护、申请缓......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江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6年
18501560386
安徽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3770831974
江苏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6年
18868876507
·
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
一、注册房地产中介的条件有哪些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
·
如何认定商标恶意抢注收费
如何认定商标恶意抢注收费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
·
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可能产生什么纠纷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各种性质的房屋数见不鲜。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性质的房屋专门一一做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安置房因拆迁补偿方式、产权来源复杂等原因,导致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时纠纷不断。那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可能产生什么纠纷呢?请通过下......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在孟集法院起诉离婚,我都没有接到法院
·
律师悠好:我因婚姻感情不合办理离婚他的户口是前门西大亍,可他
·
在厂里搞到手,可以得到补偿吗
·
本村村民已有宅基地,又买了本村的房屋签了协议,有效吗?
·
没有结婚证有婚姻事实,女方出轨不愿意带孩子,男方不把手威胁,
·
你好 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事法院起诉要不要费用
·
给主家拆房被砸伤谁负责,主家找我们的老乡拆房
·
离婚时候农村自建房说好的给两个孩子所有,现在男方不养孩子对孩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