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

首页>>法律知识

    取保候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它相对于别的强制措施而言,犯罪嫌疑人享有一定的自由的。那么,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执行机关的批准去外地是不可以的。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四)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五)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六)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由上可知,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有一项义务就是保证随传随到,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想去外地,没有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可以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离婚时征地补偿款是否要分割?
      离婚时征地补偿款是否要分割?一、征地补偿离婚是否要分割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观点认为将征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公平的,不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1、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


·最新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最新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方式?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征地。如果遭遇到非法征地时,我们应该如何对抗非法征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详情请阅读我们下文整理。一、怎么对抗非法征地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
      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征地拆迁暂行条例全文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企业破产股东要还债吗
      企业破产股东要还债吗一、企业破产股东要还债吗企业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投标保证金是必须的吗
      投标保证金是必须的吗?一、什么是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


·建筑工程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关于工程问题的纠纷问题,是经常发生的,在处理这一类的纠纷是时候,法律上是有明确的政策和规定的。那么,建筑工程纠纷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呢?相关的法律政策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希望可......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刘同发、刘菊英与刘元再、李燕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诉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申诉人称本案系承揽法律..,明显不符合有关承揽..的特征。&......


·重庆律师成功办理陆某涉嫌运输毒品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一案
      【案情简介】2013年4月9日下午,被告人携带冰毒和麻古欲乘航班由重庆飞往山东,在重庆江北机场候机楼内接受安全检查时,当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要求被告人脱掉鞋子做进一步检查时,被告人立即往候机楼外面方向逃跑,并在跑出候机楼门后脱掉鞋子扔到高架桥......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过错责任简言之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那么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过错进行举证。那么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你解决疑惑。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适用过错......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注意什么事项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注意什么事项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代理人会给予具体指导。但有些问题必须由申请人自己考虑和把握,在这里提醒一下,以引起申请人的注意。1、要重视申请前的商标查询工作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如果政府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就需要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它不仅包括对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我们拆迁及安置的补偿。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企业的土地,一样要对企业进行各种补偿。那?南京集体所有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婚后办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要什么费用吗? 有必要写两个人的吗?
·我想咨询的案子是涉及区块链、数字货币的,你愿意
·马老师,,我是上门女婿,,老婆说离婚,,我带来5万块钱,我妈
·还请*烦你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和做法,好吗???
·我和前老婆婆打架没拿东西,无意两个人摔倒,说是肩甲骨骨折,鉴定轻伤san
·农村双女户的户口是否能留娘家
·樊律师您好,我个人在杭州,需要寻找一位资兴市本地律师代理。因
·关于房屋贷款问题,我有一男朋友在离婚时把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给于了女方
·一十字路口,我直行,另一公交车车头左部撞向我车中部位置,警察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多久算违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