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
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在我们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会交给我们一份格式
合同文本,当事人拿到
合同看到众多条款,往往不知所措,高昂的房价让我们对
合同的条款不敢懈怠,但我们对此又一知半解。那么,商品房买卖
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的流程:
(1)仔细阅读
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
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
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
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5)
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
(6)、
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
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
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
(7)、
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8)、
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此条是购房人最重要的
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
合同、贷款发票,以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此条还应特别注意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
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
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出卖人解除权的约定,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
违约金尽量低些。
(9)、
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
违约责任
本条是约定我们自己的
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
合同仍能继续履行。
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
(10)
合同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通常开发商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应约定套内
建筑面积误差范围,实践中有些总
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
建筑面积大大缩水,直接侵害了购房人的利益。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100%
(11)、
合同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根据建设部《房屋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武汉市建委颁发的《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
违约责任;然后在明确约定基础设施,公共配套
建筑交付的具体时间;最后对因不可抗力或
合同约定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
同时还需注意在《商品房买卖
合同》中,商品房的供水、供电的运行日期都是空白,这也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
(12)、
合同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
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
合同》中,标明了甲方逾期交房和乙方逾期付款的相应处理条款,但关键内容是空白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果开发商在签订
合同前就已经填写完毕,购房者就需要仔细对比,以达到双方
违约期限及
违约金利息都平等。
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定逾期交房时间越短越好,最好不要超过1个月,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
违约金越高越好,目前武汉的开发商普遍是约定万分之二;此外在购买人的解除权约定中,开发商逾期的时间不超过30日,解除
合同的
违约金尽量高些。
(13)、
合同第十一条——交接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交房,应约定开发商向我们提交房屋入住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实测面积、钥匙收条。而这些都需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明,以免事后出现纠纷。
(14)、
合同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
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15)、
合同第十三条——关于办理房地产权属
此条是开发办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格式化条款,可以说已是尽最到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了,既然是格式化条款,也就只能一带而过。
(16)、
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
违约责任
如今,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打出了粗装修和精装修的牌子,但并没有写明怎样算粗装修,怎样算精装修,这时,就必须在
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建议在
合同附件四中加以具体明细。
(17)、
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购买人解除
合同的,约定的
违约金尽量高些,最好在10%左右。
(18)、
合同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此三条和该
合同第十三条一样为政府格式化条款,在此就没有必要注解。
(19)、
合同第十九条——单方解除
合同 建议购房者在房地产交易双方中关于单方解除
合同的
违约金约定,其
违约金的比率应保持一致,保持权益的对等。
(20)、
合同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开发商而言,千般会选择仲裁,一则是仲裁具有高效的特点,一裁终局符合市场经济迅速解决纠纷的要求,开发商不必花费太多精力;二则开发商实力相对较强,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出谋划策,赢得仲裁。对于购房者而言,最好选择诉讼,一则诉讼费用相对低廉,相对于开发商,处于弱势的购房者诉讼时间可以不计,但诉讼成本则会考虑;二则诉讼具有可救济性,如果仲裁裁决实体错误,也只能一声叹息、后悔,而若诉讼裁决实体错误,则可以向法院申请
再审,法院会
再审改判为其讨回公道。
(21)、
合同落款——
合同印鉴、签字
注意开发商的印鉴名称(都应以《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所一致)、签订
合同的具体时间,购房人签订
合同时亦应注明具体签约时间。
当我们拿到
合同的时候,千万不要着急,我们应该对
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仔细阅读,避免开发商做出对我们不利的约定。只要按照上述流程,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是没有问题的。如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释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可能任何人都在买房过程有过争议,有过矛盾,这些矛盾有大有小,到最后都要依靠法律和道德来解决。所以国家在2003年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便解决买房合同纠纷,接下来就和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
由于房产涉及到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尽量的小心注意,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了,还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购房纠纷的话,此时也要知道应该怎么来维权。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一、发生购房纠纷购房者怎么维权第一步:争议双方协商......·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的除了开发商卷钱跑路外,还有期房被开发商抵押。那此时即使期房修建好了,自己也无法顺利的取得所有权。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期房被开发商抵押该怎么办首先,房产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抵......·
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
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比例1、拆迁办会给你指定的几个评估公司对您的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的是单价然后实地测量您家的房屋面积(如老的多层单位房测出的面积可能比房产证要大)最后用评估的单价测量的面积=拆迁赔偿款。2、或是给您分一套拆迁恢复房,一......·
工程承包合同不付工程款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及违约金吗?
在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明确规定违约金与利息不能同时适用,如果说欠付工程款计付利息后就不能适用违约金,或主张适用违约金就不能计付利息的,明显对守约的承包方不公。1、建筑工程发包人不付工程款的,即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合同法规......·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割问题就行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认定标准的规定,2020《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
一方起诉离婚一般有哪些材料
虽然离婚夫妻可以自由选择离婚的方式,但此时也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否则的话就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那起诉离婚一般有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一方起诉......·
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A,女,××岁,×族,本市××局退休干部,住本市××路××楼×号。被申请人:B,男,××岁,×族,本市××厂工人,住本市××路×号,系申请人之子。原起诉案由:申请人于××年××月××日对B虐待一案向贵院起诉。现请求撤诉。撤诉请求与理由:(应祥述理......·
什么是合同生效对应日?
什么是合同生效对应日?我们租房,会和房东签署租赁合同,如果合同内容真实,合理合法,那么合同签订之日起就是合同生效日,这个我们都比较明白。那么在合同的诸多概念中,还有一个合同生效对应日,这个概念恐怕大部分人就不太知道了。那么下面由我们来普及下这个小小的专业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的转让,其价值往往较大,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以此来约束买卖房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仅是针对合同当事人有一定的限制,同时针对合同形式本身也有一定的限制。那么你房屋买卖合同生效......·
如果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
如果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工厂倒闭已经司空见惯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直接卷铺盖走人还是尽可能争取合法利益?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又该得到哪些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别急,我们为你整理解答这些问题并给您提供相关建议。一、工厂倒闭赔偿多少钱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
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清楚地了解刑法在我国的重要地位,同样的刑事诉讼法也具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存在着不捕申请复议的情况,那么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刑事......
⊙相关内容
·
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
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鲁南路,来访路线:在鲁南......

·
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会见律师、会见手续和时间
上海市刑事律师接受委托办理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律师会见、申请取......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交通频发的今天,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情况时有发生,但是您并不能分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伤残级别,所以在交通发达的今天我们怎么能不掌握交通相关的知识呢,我们就为您准备了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标准,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标准是怎......·
浙江省农村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
浙江省因为城镇建设,每年都会征收大量的农村土地。征地拆迁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级政府,应当认真对待。当地群众也应该及时了解政府有关政策,以免因为拆迁补偿发生误会。那么,浙江省农村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了解。一、......·
债权债务举证要求
举证要求就是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支持主张的法律依据等。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