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生活中,对于抚养与扶养是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的,甚至还有人因为混乱而胡乱使用这两个词,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您知道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抚养和扶养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说,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民法典》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了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等。
二、哪些人是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分为以下几类: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3、受害人的父母。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扶养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中年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存在很大争议,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当事人缠诉的一个原因。
三、承担扶养义务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民法典仍采用传统家庭养老的模式,而非社会养老。民法典规定家庭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情况:1、法定扶养义务,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允许附加任何条件,否则将面临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2、或然义务,即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需要时产生。3、附条件义务,即对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对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对于或然义务和附条件义务,坚持以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作为界定是否为被抚养人的先决条件,符合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是无可争议。对于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否必须以丧失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为先决条件呢?对因病、年老(60岁)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当然没有争议,但对于身体健康状况正常的中年父母,而坚持以丧失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为先决条件。上文中为您仔细区分了一下抚养与扶养,不知道您现在是否已经搞清楚。通常长辈对晚辈往往是抚养关系,而平辈之间一般称之为扶养。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呢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离婚双方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大部分人都粗略知道一般是平分。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是退役军人,那么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呢?我们为您解答。一、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
·
被剥夺子女监护权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孩子监护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的,只有对孩子拥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或其他人)在由于虐待、遗弃,对未成年孩子犯罪等严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时,法院才会考虑取消(即剥夺)或限制拥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孩子监护权。那被剥夺子女监护权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被剥夺子女监护权......
·
再婚婚前的财产公证如何做
再婚婚前的财产公证如何做目前,再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大有人在,这样做无非是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婚后双方就财产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再婚婚前的财产公证该如何做呢?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再婚婚前的财产公证如何做(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
·
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军人离婚,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对未成年的抚养权做出约定的,否则的话就有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您知道军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吗?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军人离婚时,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与在一般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权是一样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
·
夫妻离婚起诉前要调解吗?
现如今有不少夫妻都是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但此时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夫妻离婚起诉前要调解吗?因为,很多人发现一些起诉离婚的夫妻最终是被调解离婚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离婚起诉前要调解吗?夫妻离婚,按中国人传统习俗,双方能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债务......
·
最新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对人身造成的损害往往是很大的,在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当场造成人员的死亡。而如果是造成人员受伤的话,此时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才能对事故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么这个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
·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股权质押也就是将股权进行抵押,股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并且登记之前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材料才能去进行股权质押登记,接下来关于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的有关内容由我......
·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刚刚步入社会打拼的年轻人都免不了要去租房,那么在租房之前我们一定要做好功课,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适当的时候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或者是一个拥有多处房产的房东,在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之前,也要了解一些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将为您总结出您需要的......
·
民事诉讼二审终审制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终审制的规定是怎样的法院在对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会经过一定的时间才会生效,在这个时间内,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但二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便不可以提出上诉,这就是所谓的二审终审制,那法律对民事诉讼二审终审制有什么规......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罪嫌......
·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
枣庄医疗律师谈:患者请假后院外死亡,医院准假是否担责?
案例一 患者李某因单位查体发现心脏有问题,遂到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心脏长大,窦性心律,心功Ⅱ级。患者入院当日签订《劝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告知患者目前的疾病状况不适......
·
保定王林律师代理辩护涞源郑某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案件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接受郑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郑某某涉嫌抢劫、寻衅滋事罪案件的辩护人,我通过查阅相关案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并参加了今天的法庭调查,......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
·
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
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
·
要约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要约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要约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在**置业卖了两套商铺,当时说佣金等客户贷款审批通过后次月发放佣金 可已有1年
·
我儿子被判安阳市滑县看守所,具体地址家人要怎么才得到地址
·
限行区域内外地车辆可以行驶吗出省
·
我想咨询一下家庭纠纷。可以方便加一下微信吗?合适就全权代理。
·
微信上向我借钱,说一会还,第二天人死了
·
两个十二岁孩子,孩子都同意给妈妈,怎么
·
十一加班费,我在化工厂工作
·
你好,张律师在吗?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问题
·
徐律师你好,一位无妻无儿女的老人过世,留下一套价值大约50万
·
离婚如何分割无产权的集资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