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首页
>>
法律知识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在这个超强的竞争时代中,总有很多公司不停的掘地而起,也有很多公司不得不面临破产的风险,一旦公司破产,那么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这就是一个很严肃也很现实的问题。在处理问题过程中,首先你要有一个处理问题的正规程序,那么在这里我们就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公司破产清算的种种问题。
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确定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一旦破产就必须面临这些现实的问题,处理好公司破产清算由谁清算,如何清算以及它的一些具体程序等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和一些具体的案件分析,清算问题可以很好解决,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用正确的眼光来看待和处理相关事宜,破产清算并非难事,只需强大自己丰富自己这方面的知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企业倒闭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倒闭清算程序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在......
·
工厂倒闭怎么赔偿,申请破产流程是什么?
工厂倒闭怎么赔偿,申请破产流程是什么一、工厂倒闭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转让无偿财产时应该怎么办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转让无偿财产时应该怎么办一、企业破产清算转让无偿财产怎么办无偿转让财产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无偿地转移于他人的一种积极的减少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属于赠与的一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内,破产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
、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是否可以?
、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是否可以?只有当公司解散清算时,发现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时,前者为后者的必要条件。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一、资不抵债不清算破产可以吗?(一)资不抵债的内容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
·
破产和解申请书范本
破产和解申请书范本一般企业经营失败后,会优先将债权人的债务进行偿还,但由于资金不够,经过债务人和债权人进行协商,可以延迟偿还款项,此时双方就和解事项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破产和解申请书,那么破产和解申请书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破产和解申请书范本申请人:中国XXXXX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
·
行使撤销权不导致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
行使撤销权不导致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其诉讼时效是不适用中止的,但是在审理之中,有行使撤销权不导致中止审理的案例吗?答案是有的,下面就这一问题详细讲解行使撤销权不导致中止审理的情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撤销权的含义撤销......
·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相关法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就会不满足自己的现状,往往去做一违法的事情。相信您听到赌博这个词,并不感到陌生,它威力很强大,可以毁了一个人,甚至毁了一个家,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那么您知道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相关法律吗?下面随我们一起去进行详......
·
房屋买卖仲裁流程的相关知识
房屋买卖发生纠纷时现在房地产买卖的普遍现象,当发生房屋纠纷,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方法解决,但诉讼时间比较长,而且耗费精力,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最后的方法——仲裁。那么,是否所有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都可以提起仲裁申请?房屋买卖仲裁流程怎......
·
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怎么写?一、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应该怎么写?对于一项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来说,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部分进行约定:1、第一部分:陈述守约义务。2、第二部分:违约赔偿。如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所设定的......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
常州市看守所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权。律师去常州市看守所会见辩护记录:本案在常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后复庭两次,会见中,律师首先向王某转达了其家属的关心与问候,随后就王某所关注的与......
·
石红旗律师又代理成功撤销一起某县建设局行政处理决定
2002年7月,何平英向台江县建设局申请办理其位于台江县商贸城朝电信局方向出入口处旁边土地上拟修建房屋的规划两证,台江县建设局同意其修建三层,砖混结构房屋。何平英得到规划两证后与唐先奎联合出资修建该房屋。房屋修建完成后,唐先奎于2003年5月11日与刘......
·
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归谁
除却个别拆迁补偿现象,每一处房屋都来之不易。可能老一辈辛辛苦苦积攒大半辈子,才能为子女购买一套婚房。因为房子不仅仅是资产,是居所,也是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寄托。那么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归谁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一、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
·
2023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在城市化进程迅猛的今天,各个城市都面临着征收土地的情况,每个地区因为当地的发展情况和经济水平,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需要进行区别对待。那么以下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供读者参考。一、非居住房屋及......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和解除情形是什么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关于办理贷款公证,房子是夫妻共有的
·
我爸是捡废品的,在别人拆民房时挖机不小心把墙碰倒,砸到我爸腿
·
大概要赔偿多少钱,我爸爸是今年53岁
·
徐舍法庭判决没给钱欠钱人上过失信人员现在查不到还注册小企业
·
是不是也需要承担百分之多少的呢
·
故意伤害案申诉
·
你好,请问一下,别人欠我5000,够起诉的吗
·
不是三甲医院的病例,能不能当做食物中x的证明
·
变更孩子抚养权
·
外地媳妇的户口问题和房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