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

首页>>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自古以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在土地上面完成的,所以土地对于人民来说至关重要,在我国,无论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好的土地使用证都是有使用年限的,这一点您都知道,但是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对于这一点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为您收集到了相关的资料。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土地使用权年龄限制
1、领取使用证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年龄应当达到结婚年龄。但是,特殊情况下,18周岁以下的,在其监护人等的帮助下,也可以办理土地证。2、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人在承包集体土地期间,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即使承包土地的使用人去世,其土地承包使用权还可由其子女继承。除非承包人自已认为自已已缺乏劳动能力,自愿交回承包的集体土地。合法使用土地就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权限制年龄吗这一问题,除非当地政府另有规定,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龄的上限规定,即使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去世,土地使用权没有达到使用年限的,其子女可以继续过后继续使用土地,而其他无法继承的,年龄到达结婚年龄也可以办理,或者是没有达到18周岁可以在监护人的帮助下代为办理也可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土地使用权土地证所需的资料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不管是对土地进行拆迁,还是需要拆迁房屋的,对被拆迁人都是要做出合理的补偿安置的。而具体在征地补偿安置中涉及到一定的原则,这是必须要遵循的。那具体说来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2、依照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怎么算?
      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怎么算?在进行城乡建设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将民众的土地房屋等纳入到规划中去,这时候就要给予民众拆迁费用来补偿民众失去的土地房屋等。我国以前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是分开的,那么有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如何计算呢?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证修了3层楼拆迁补偿怎么赔偿的问题需根据......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小产权房是归集体所有的,是没有国家发布的土地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小产权房是归集体所有的,是没有国家发布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的,而且小产权房不能买卖以及不能贷款。小产权房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如果遇到小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您是否知道?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补偿范围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


·最新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南关村、北关村、小北村、后牌村、新关村、土山村、石碑村、东台村、石岭村、干沟村、杨磨村、石寨村、祁窑村、冯崖村、马连村、新田村、磨石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76784元/亩;旱地:70445元/亩  二类区......


·新刑法对虚开发票规定有哪些
      一、新刑法对虚开发票规定是怎样的?虚开发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我国《刑法》规定了虚开普通发票的定罪与量刑,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拆迁抵押房屋纠纷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
      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一)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构成刑讯逼供罪的行为有哪些
      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容易给嫌疑人、被害人造成造成重伤、死亡的情况,同时也会发生冤假错案。因此,这种行为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那,实践中,构成刑讯逼供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武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二审辩护词
      武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上诉人武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现辩护人结合法庭审......


·南通律师成功处理大额借款纠纷案件
      顾某某向刘某某借款128万,并有借条,借条上签注的“连带担保至借款还清为止”,出借人刘某某已自认系其书写。因此,争议焦点落在借条上的该行签注,是出具借条时经顾某某同意由刘某某所写,抑或是事后刘某某自行添加的行为,需要进行进一步查证。而要还原案件......


·入职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初入社会,不知道工资的分配制度还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现如今,有的用人单位会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自动离职的。那么入职没签合同有工资吗?一、入职没签合同有工资吗?没签劳动合同自......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严重不负责任,具体指行为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多少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多少?我们国家现在提倡依法治国,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对于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纠纷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在诉讼时效之内进行诉讼,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再受理该纠纷,那么在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的案件是牛山派出所处理的以诈骗罪立案原因是我两年没有从事渔
·亲舅舅拿了我2万,活没做钱也不退,
·结婚证离婚证都丢了,本人不在家,可以查询结婚离婚日期么?
·我同学的爸爸在外地出车祸死亡
·干活签合同不给钱找劳动局去说没合同不给办理应该走什么程san
·我家小孩四级,在学校中饭时间,老师安排的义务抬饭过程中摔倒,磕断了门牙请问我该怎
·这样的交通事故能定我们全责吗
·法院判决分摊土地但是土地证被银行冻结能否执行
·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可以可以和家属见面吗?一般在公安局拘留多长时间被带到牢里面判刑
·孩子快要出生了,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