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

首页>>法律知识

    一、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区别:

1、适用人群不同

据市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2、缴费方式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 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7%,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今年由于经济危机对企业的经营造成的一定的影响,从今年4月到12月时间段内,将企业单位的缴费由7%下调至6%,以减轻企业负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

3、享受待遇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

4、就医管理要求不同

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

二、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名词定义: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服务对象的不同,缴费方式的不同,所享受的待遇不同和就医管理要求都不同,但是尽管有那么多的不同都不会影响投保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希望上述的文章能区分各位对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大学生医保政策有哪些
      医保是一个保障我们的医疗的手段,我们在进行使用医保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条件的,为此,我国也是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来应对不同的人群使用医保。那么,大学生医保政策有哪些呢?在大学生使用医保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大学生医保政策有哪些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大学生医......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我国就医疗纠纷重新鉴定的法条规定(一)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如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重新抽取专家,组成专家鉴定组......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一、怎样防范医疗纠纷发生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医务人员具有......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申请的司法程序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申请的司法程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听证,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作为医疗纠纷律师、医方及患者,都要熟知医疗过错司法......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医疗纠纷发生后,很多人都知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过了医疗机构承担能力时,这时该怎么解决呢,是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
      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一、交强险是投保次日才生效吗交强险自投保之时即时生效。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没有特别约定例外情形的情况下,此时保险合同若不能即时发生效力,那么在此期间发生......


·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属于非常恶劣的行为,刑法上将情节严重的此类行为界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怎样认定假冒注册......


·聚众斗殴罪首要分子如何认定
      一、聚众斗殴罪首要分子如何认定《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首要分子分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刑法第97条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本文中的首要分子是指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擅自转让更名无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装修期间所承包餐厅被刘某强行上锁,陈某将刘某诉至.,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延长承包期限。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陈某上诉,维持一审.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11年7月,刘某与陈某签订《承包协议书》,约定......


·洛龙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卢晓昆,法制讲座“进残联”
      洛龙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卢晓昆,法制讲座“进残联”        2012年12月10-11日,洛阳市洛龙区残联举办了“洛龙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洛龙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种
      在进行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之后,一般是需要出具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然后会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商议赔偿的内容。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种呢?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种......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不少人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之前转移了财产,那么此时是否还能申请进行这部分的财产分割呢?如果可以,是否又有时间限制?相信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我们告诉你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离婚后还能因为财......


·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按照法定的合并程序,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那具体来讲,这个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公司合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吗?
·我一个朋友在桐乡市的快歺店里与人冲突了打架了,现在联系不上。
·超生会被公司开除吗,我是外企的一名女员工
·二手房过户纠纷,想咨询一下如何解决
·你好,我2018月份在河南永城买的货车营运证019元月份新闻上说营运证取消了,运政上能退
·2018的医疗没交019的医疗什么时候能用?
·吴店新拘留所的预约电话,拘留十天可以探视吗
·请问有前科影响结婚吗民政局能查出来?
·打工摔伤赔偿,我哥在工地打工摔伤
·网络代购,被骗3000多元,详细银行卡转帐记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