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简单的来讲,就是原股东通过出售股份已获得货币化收益。
二,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及税率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三,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行为是一种商业交易,涉及到的企业收益以及个人所得的两大部分都将产生所得税的缴纳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中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别,通常税率在15%~33%之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具体规定,通过股权转让获取收益的个人适用20%个人所得税率的规定。以上就是我们对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税率的简单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欢迎浏览网站。
综上所述,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总体收入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规定为33%,另外存在两档优惠税率,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另外允许企业将转让资产在缴纳税收时扣除,只计算资产净值。以上就是我们对“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率”问题的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如何解决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如何解决企业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如何解决(一)整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在并购交易完成后的6至12个月之内,很可能会出现以下现象:被并购企业管理层及雇员的承诺和奉献精神下降,被并购企业的生产力降低,对不同文化、管理及领导风格的忽视造成冲突增加,关键管理人员和员工逐渐流失,客户基础及......
·
合伙企业法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现如今,想要一个人办一个大企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单单是资金的需求就难以一次性满足。因此大多数的企业是您一起合伙创办的,于是这时候企业的财产分配就又是一件值得争议的事情。在这里就由来问您解答一下“合伙企业法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合伙企业法财产分配是怎样的按《合伙企业法》规定......
·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
·
公司拆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拆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拆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拆迁不让员工去新的地点上班,则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可以主张公司无故单方辞退的赔偿金,标准一年两个月;(二)公司同意员工去工作,而本人不愿随公司搬迁,其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提前30日......
·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包括什么?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包括什么?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是什么?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独特文化,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合并在一起,随着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各不相同,就会给企业员工带来很大的不适应。而并购整合在企业并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那么,我们要怎么解决这些不适应呢?就由我们为您解惑企业并购后的整合包......
·
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
什么人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一、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质押合同书面范文质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质押人(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
·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我们知道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行为,对他人的商标是构成了侵权的。那要是假冒专利呢?此时是否也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了侵权?不少人都来电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
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诉讼时效是多久1、诉讼时效从双方合同约定的应付货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2年。2、若在此期间,有债权人向债务人催促偿还货物的行为,或其他法定中断情形,则诉讼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
被告恶意挂失银行承兑汇票 吴丁亚律师成功帮助持票人追回损失100万元
原平市华永商贸有限公司最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付款,票号:4020005221710559,票面金额:壹佰万元,出票日期:2012年7月16日,到期日2013年1月16日,付款行: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营营业部,出票人: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款人:风......
·
无锡市看守所会见律师团队、会见时间
被关进无锡市看守所只有律师才可以去会见,因此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权。看守所会见需要哪些材料?看守所会见手续如何办理:1.授权委托书;2.律师......
·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特点?一、特点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3、律师费不同......
·
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是怎样的?法人是一个法律概念,它与法定代表人不同,法人是企业组织,而法人代表则是自然人。在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经济、行政、诉讼等行为时,会要求当事人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那法人身份证明书的格式是怎样的?我们提供了相关的范文,相......
·
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司机违章停车我开门一个汽车的人撞上去了脚踝骨折费用是保险出请
·
这样签了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
你好,咨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
欠钱一直拖不还怎么起诉
·
被一人打的下巴四棵门牙松动 请问一下我应该怎么用法律保护作用
·
在江苏常州世纪装饰公司上班,因工友不慎导致左手食指严重受伤,
·
我的手机资费被恶最底资费既99
·
十级伤残。工500。能要多少补偿金
·
在酒店消防栓上挂袜子,服务员开门把架子卡住了,我用手去取架子,弄坏了消防栓需要陪
·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嘱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来继承?如先前以赠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