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险多少钱?有什么标准一、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险的范围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
保险金。
三、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
(一)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
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
(二)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因此,我们认为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时候,不要在意意外伤害险多少钱,因为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付标准略有不同,我们在买保险的时候,不仅要看费用,还要看赔付标准、看保障,不同的产品其保费是不一样的,而且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还和保险人所从事的工作有所联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
单位公司是怎么交五险一金的?
公司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公司中的五险一金对于员工们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福利。毕竟五险一金保障着公司员工们的利益。对于刚刚成立的公司来说,缴纳五险一金是令人头疼的。好在我国法律对于五险一金还有一定的司法解释,那么我国公司是......·
劳动者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补偿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每一个劳动者都希望在一家公司长久的坐下去,但是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情况。比如说公司倒闭或者无故辞退。其中有一种是因为合同到期被辞退,那么在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补偿么?法律上又有什么规定,下面我们为你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一、劳动......·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的主要内容一、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标准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标准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的定义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
⊙相关内容
·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
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怎么离婚?
一、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法院认定无法确定与被上诉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李某”就是提起诉讼的本案原告,系认定事实不清。本案能锁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就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上诉人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格原告。 ......·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贵州分行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贵州分行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是于2012年6月设立,是一家以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为主,传统诉讼业务为辅的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现有专职执......
·
再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不管是一婚,再婚,还是三婚,只要夫妻双方之间离婚,都是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不会因为你是再婚而有所不同。那么,再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割?详情参考下文。一、......·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免税条件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转让人根据法律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多种计税方式,通过一些方式、具备一些条件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是可以免税。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计税方式有哪几种?土地......·
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
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在对作品进行分类的时候,如果是利用单位的职务之便创作的,那么就称之为职务作品。实践中,确定作品的归属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我国《著作权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