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欠钱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
首页
>>
法律知识
欠钱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长时间欠款不还,或者欠款人无意归还,借款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会因为别人借钱迟迟不还而困恼万分,所以,有许多朋友会选择向法院求助,向欠款人提出诉讼。那么,欠钱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相比很多第一次诉讼的朋友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四、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五、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六、申请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就是我们对有关欠钱法院起诉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的解答,相信您看到这,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大概的了解。可以看到,提起诉讼并不是那么容易,程序是比较多的。所以,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人士,仅凭自己一个人,是很难进行下去的。所以,我们建议您,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需要,应该向有关专业法律人士或者机构寻求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在现今社会的商业往来中,购销合同合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买卖双方一般为了避免后续的矛盾,都会提前将自己的意思写进购销合同中,当然,也包括购销合同付款方式。那么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以下分析。一、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
·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
·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公司贷款是公司在其经营之中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从而向银行贷款以占时解决资金困难之举。公司相对于股东而言是权益与义务的结合体,股东在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义务。公司在贷款之中,往往会涉及到股东的权益问题,那么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还担责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股......
·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选择出境游来放松身心。在到旅行社抱团的时候,对方往往要求出具一份银行存款证明。这份证明是旅行社代办签证的时候用到的。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有该业务,为储户开具存款证明。那么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1、开......
·
申请贷款的条有哪些
申请贷款的条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现代生活,贷款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频率已经越来越高,可以说贷款已经和生活、创业等密不可分,这也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会关心申请贷款的条件以及贷款申请的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一类问题。所以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有关于贷款的申请条件和一些注意事项。一、申请贷款的条件如......
·
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多久
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多久一、现金支票的有效期是多久支票的有效期是10个自然日,从签发支票的翌日开始算起,6.23开的支票,7.3是最后一天向银行作提示付款。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
·
如何认定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自首应该把握好“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两个......
·
行政诉讼法的时效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的时效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现今社会存在的一项基本法规。迄今为止,行政诉讼法已经经过了多次的修改与重订,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会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日常生活中,我们由于一些不合法的行政行为而使自身权益受损时,就需要依据行......
·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
刑事案件分为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是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那么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我们可以看看法律规定的自首案件有哪些,从而就可以进行判定。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人......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
法律援助让父子解开六年心结
法律援助让父子解开6年心结 近日,河南洛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卢晓昆几次接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办事处杨庄村村民老郭打来的电话,老郭一定要制作一面锦旗送给他,因为老郭通过法律援助解决了他的赡养问题,也使僵持了6年的父子......
·
南通律师成功处理大额借款纠纷案件
顾某某向刘某某借款128万,并有借条,借条上签注的“连带担保至借款还清为止”,出借人刘某某已自认系其书写。因此,争议焦点落在借条上的该行签注,是出具借条时经顾某某同意由刘某某所写,抑或是事后刘某某自行添加的行为,需要进行进一步查证。而要还原案件......
·
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相关法律规定1、《合同法》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产生原因,起诉要具备什么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产生原因,起诉要具备什么条件?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但其属于合同保全制度的一部分,是债权对外效力的表现,故单独作为一类案由。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行使代位......
·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非法同居是否属于重婚
非法同居的情况包括多种,其中就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双方都是有配偶的,而同居生活在一起。那么在这两者情况下,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我们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1、重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男女未婚,女方在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打掉孩子,女方要承担法律
·
我們想更改離婚協議書,是否必須要回原單san
·
2015年在某解放军医院接受神经营养制剂鞘内注射的维权
·
因为我爸突然摔伤住院治疗和死亡,我临时请假回家,老板扣除我三天工资,老板的做法合
·
我在2008年2月17号借给我姑父20万(全部是现金,说好的
·
我老公是今年6月27号在工地上摔断了右脚后跟粉碎性骨折,7月
·
·
南京市看守所在哪里?具体地址?地图上导航找不到,谢谢
·
欠钱法院查封房子,能申请唯一住房保护么?
·
未成人几前犯了抢劫罪,现在自首该如何量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