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此时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此时还可以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但对于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可能很多当事人就不是很了解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由此,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二是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四、公开公正地进行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以上就是对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的具体解答。实践中要想申请进行交通事故调解的,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的申请,而交管部门是不能主动要求进行调解的。并且,对于这调解的时间,我国也是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汽车不再是奢侈品遥望不可及,有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车辆在路上行驶难免发生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若是交通事故责任一半一半的,该怎么赔偿呢?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一半一半的赔偿原则是什么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
·
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发生车祸,肯定第一时间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车祸双方很可能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赔偿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保险理赔是在你的保险限额内,赔偿你应承担的......
·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确定主次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确定主次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这个本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问题,其实您真正关心的是在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后,怎么进行理赔的问题,今天为您搜集了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相关资料,下面带您一起学习一下,请看下文。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
·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第一条、释义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
·
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这种造成死亡情况的交通事故是属于重大交通事故的,这时候需要对死者进行赔偿,也就是偶们说的死亡赔偿,那么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呢?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
·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保证劳动教养审批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确保劳动教养案件质量,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
·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1)实际履行......
·
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的条件有哪些
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的条件有哪些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的条件造成轻伤后,如果能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求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不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
·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一、个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于年月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2019年7月15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等61人为被告提起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本案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挂牌运行后受理的“第一案”,也是该法庭试行网上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
·
江苏省南通市所有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南通地区(0513)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开发区银河路东段(通州区金沙镇新三园村32组)导航设置:联系方式:海门市看守所地址:海门市海门镇江海路导航设置:江海路路上往北(文峰往北那条路),与......
·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一、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
·
存单质押在哪里登记?存单质押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在哪里登记?存单质押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一、存单质押在哪里登记存单质押登记需要向该存单的银行进行登记。二、存单质押风险(一)银行贷款中的存单质押对于以存单质押向银行贷款的情形而言,存单质押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存单本身的瑕疵以及存单真......
·
民事案件立案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案件立案程序包括哪些内容当遇到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但民事案件立案程序也是要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的,那么民事案件立案程序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在网上做单子他们发给我单子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我填了有没有危险
·
无证醉驾撞坏路边的杨树
·
你好,我欠别000块钱,别人把我告了,那会没打欠条,今天给我打电话让我偿还,我现在没能力
·
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参加选举吗
·
高律师你好!请问10万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吗?
·
你好,我于2019年12月在半边山下微信端定了314日的名
·
未成坐过两牢,参加工作有影响吗?
·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证据吗?
·
关于租房问题的咨询,你好
·
未签合同补偿,2002年参加工作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