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争议案例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案例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例:
员工轻微违纪,单位慎用直接解除
方某于2010年3月进入一家电子公司当驾驶员。去年2月,他向公司董事长提出,请假3天提前回家过年。董事长当即表示,同意请假1天。
方某即购买了2月14日回老家的车票,并于当天上午向公司人事请假1.5天(2月14日下午至2月15日全天),但未获董事长批准。方某表示,车票已买好,便于2月14日下午离开公司回家。公司即于2月14日发公告,以方某旷工为由将其开除。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连续旷工三日(含)可以解雇”。方某不服,遂提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32880元。
点评
方某就春节请假回家过年,事先与公司董事长沟通,得到准假1天的口头应允,履行了一定的请假手续。
结合春节期间购票困难等特殊原因,方某提前购买火车票的行为亦合常理,主观上无故意缺勤。同时,即使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也应是连续旷工三日(含)才能解雇。而2月14日的公告显示,方某仅存在一天半的旷工。仲裁委认为,方某违纪行为轻微,尚未达到严重程度,对其赔偿金请求予以支持。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何确定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从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来分析,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从劳动关系建立一开始,就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事实劳动关系;一是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而产生的事实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从以上所规定的条件来是分析,要求同时具备了这三个条件才能确定劳动关系成立。
通过上述劳动争议案例可以看到,当发现企业有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到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时候,作为劳动者,我们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知识捍卫自己权益,只要发生不合法律法规的,我们都应该说出来。雇主和雇员之间应该相互平等,互相尊重,这样才能维护社会次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一、在劳动争议仲裁中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一、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对工伤职工做出的赔偿,也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尤其是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更是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才行。那么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


·法院事实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通常只是口头有效协议或者无书面化的合同而确认的劳动关系,在确认这种事实劳动关系时,通常不能依靠合同双方简单的判断,要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来意义确定是否符合条件。下面就由我们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法院事实劳动关系是怎样认定的?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


·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是否支付其工资?
      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是否支付其工资?一、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是否支付其工资?(一)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二)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是还是很多人由于不知道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的查询方法,无法确定企业是否按照实际工资按期如实的为其购买保险,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下苏州五险一金查询方法和苏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苏州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查询:1、苏州市个人社会保险信息网上查询......


·实物证据鉴真规则是怎样的
      实物证据鉴真规则是怎样的在诉讼活动当中证据对于诉讼案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整个诉讼案件都是围绕证据来展开的,所以证据是否真实有效就极为重要了,那么实物证据鉴真规则是怎样的?什么是实物证据?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实物证据的概......


·发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开发票为先履行抗辩事由拒绝支工程款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对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题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约定......


·房屋租赁谁承担房屋租赁税
      一、房屋租赁谁承担房屋租赁税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一、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是有罪的,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会判定为保险诈骗罪。二、保险诈骗罪怎么判刑?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购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杜XX诉称,我于2007年1月17日与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某公司开发建设的X号房屋,并于2008年9月17日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然而,某公司向我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该房屋主卫生间管道漏水,并因此造成楼下X1号房屋卫生间大......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溧水区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出庭辩护。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溧水区依托重要场所,开展情景式警示教育。组织人员走进苏州监狱、溧水看守所、......


·股权转让委托书用公证吗?
      股权转让委托书用公证吗?一、股权转让委托书用公证股权转让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委托人的委托他人转让公司股权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二、股权转让委托书是否需要公证(......


·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年龄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只有具备了资格的人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即成为劳动者,而这其中对劳动者的年龄就作出了要求。那么您知道多大年龄为童工吗?童工与未成年工是不同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44条,第5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口头的店面转让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的产假应该怎样写?,本人怀孕7个月了
·开了新的借条旧的借条 没收回怎么办
·行政拘留后对小孩的个人成长会有影响吗
·我是新蔡县东湖村人,我的弟妹被刑警队带走问话!没回来!都二十
·民间借贷,我是担保,现被出借人起诉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网络酒托键盘手犯法吗,网络酒托键盘手犯法吗
·老人车祸去世,无配偶,无父母,膝下一子已去世,有一孙子,一孙女,儿媳改嫁请问赔偿
·该户主,我父亲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户主改成母亲的名字能改嘛?都需要什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