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随着淮北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变化,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也随之变化,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依法购买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交费比例是按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付一部分。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淮北五险交费比例:
缴费基数
2550元≤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5446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农村户口暂时不需要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三、缴费流程:
1、到公司所属的地税局开户缴费单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缴费单位、地税机关、社保局各一份)。
2、到市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3、到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准备资料
四、个人缴纳: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2550
医疗保险:2550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8%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五、一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六、淮北市一次性补缴的相关事项: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1、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2、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七、注意事项: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养老保险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
2、失业保险必须要交。
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需重新办理。
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支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离职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或者直接支取出来 。
5、五险为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 ? ? ? ? ? ? ?
看完上述文章相信您对于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了,五险一金的交费基数是2550元≤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5446元,还有一点需要留意的是关于一次性补缴五险一金的相关内容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否则有可能触犯法律,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诉讼的技巧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是每一位车主都应该买的,毕竟这是买的一份保障,而且交强险的保险费也不贵,每一位车主都能承受。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
      车辆抵押反担保合同基本条例有哪些?第一条、释义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


·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钱是单位交吗?
      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关于缴纳医疗保险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医疗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尤其是当今社会看病贵买药难得现象,医疗保险就可以给很多家庭减轻负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钱是单位交吗?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缴费年限不足可补缴。1、《关于......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
      在对很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事故现场往往都是可以收集得到很多有利证据的,此时对事故的处理也有一定帮助。而证据的收集往往是通过对现场勘查而来的,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


·行政诉讼案由规定是哪些?分类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案由规定是哪些?分类是怎样的?案由顾名思义是案件的名称,一个案件的案由是准确概括出案件性质的关键,案由的是否规范关系着整个案件的准确性。您都知道行政讼诉案由与民事诉讼案由相比是没有其相关详细规定的,那么现在我国对于行政诉讼案由规定......


·婚姻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在诉讼中,最需要的就是证据。离婚诉讼中,想要离婚就需证明婚姻感情破裂,那婚姻破裂的证据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姻破裂的证据有哪些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023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涉及哪些项目?
      想必您都知道,政策和规定都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的,也就是说,它们会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会因为社会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那么2017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涉及哪些项目?下面就和来看看最新的规定政策吧!一、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协议是生活很常见的一种文书,是双方互相约定的一种凭证。发生交
      协议是生活很常见的一种文书,是双方互相约定的一种凭证。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民警会里立即出警到现场勘查,进行相关人员的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根据这个责任认定来商议解决方法。双方协商好之后,就要写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协议书。那么,交......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交通事故律师: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此时就要对肇事人处以刑罚。当然,在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标准是什么?吴丁亚律师带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北京律师: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的五大误区
      核心内容: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委托人在聘请律师时会存在认为不需要请律师、未到请律师的时候、请律师仅是走走程序等各种误区。如何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辩护效果,在此笔者浅谈一些委托人在聘请律师前后可能陷入的误区。  &#......


·法庭对于拖欠货款判决是怎么样
      法庭对于拖欠货款判决是怎么样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4、对已经......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在夫妻想要离婚的时候,不管选择的是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此时若不能满足规定的离婚条件,那么最后都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我国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条件与协议离婚的条件不同,下面我们针对不同离婚方式的条件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父亲在天宁区工地工作,工资拖欠两年多没有给,三万多工资,去
·我父亲和母亲离婚我跟我母亲,但是最近父亲要贷款,而且贷款公司还打我电话询问情况请
·小孩判给他,现在在我那里三年了,他一分钱也没出,都是我妈妈帮
·商铺因为疫情影响,提前退租,能拿到保证金吗?租赁合同是跟物业
·妻子出走,妻子出走到现在找不到人怎样才能办理离婚
·发现自己被窃听了,我该怎么
·小区墙体掉落砸坏我家晾衣杆,物业不肯赔偿
·如果我奶奶生病住院 去世 医药费 丧葬费 需要我出吗?
·赢得可能有多大?要诉讼的话*烦不?
·被告不接传票。法院能否开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