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都是挪用性质的犯罪,有以下明显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问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物款,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经费,也包括临时调拨的专款物,还包括其他由国家、集体或者人民群众募捐的用于上述用途的特定款物等。2、在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挪用的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利用特定的职权,将特定款物非法调拨、使用于其他方面,如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小汽年及办公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性的投资等,不能用于个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前述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3、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其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意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用,却挪作他用。综合上面所说的,挪用资金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失,而且对于此行为只要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之下而进行使用,那么必定就会承担法律的处罚,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数额的大小来进行认定,从而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在我国,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我国,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
·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必须是针对他人来实行,除军人在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而自伤身体构成战时自伤罪之外,公民自己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在法律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故意伤害与......
·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
《最高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一、人民法院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
·
无期徒刑是多少年,适用对象有哪些?
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就是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其次就是无期徒刑,无限制的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你知道被判处无期徒刑可能会在监狱里呆多少年吗?下面,我们将为你答疑解惑。一、无期徒刑是多少年我国法律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
·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材料?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市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征收,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何处理
在专业机构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看,这个鉴定结论是不是符合实际情况。要是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话,那么此时当事人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
·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是一种法律凭证,在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登记后即可依法获得,受到法律的保护。持有者可以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根本,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故而不少人不知道房产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理,现在就跟我们......
·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的,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要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的第三方进行赔偿。那么这个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怎样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
·
一、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多少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
·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履行在合同中相应的义务,履行的时间也不分先后顺序,如一方没有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是可以拒绝履行此义务,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有什么?那么今天就和律师我们一起来学习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希望对您......
·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一、索赔条款在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是相当明确和具体的,其主要内容包括:(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特殊保密增加的措施费;(2)工程师指令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3)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
临海市看守所
浙江省临海市看守所地址在台州市临海市东塍镇上街村北面,已经从......
·
淮安市全市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受理时间汇总表
1.淮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淮安市大治路22号,0517-83996......
·
微信上卖烟是否构成犯罪
在我国,烟草属于国家专营的商品,只有取得了一定经营资格的个人或主体,才能进行烟草的销售,不然的话就会构成犯罪。那要是行为人在微信上卖烟,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微信上卖烟是否构成犯罪按照监管规定,香......
·
担保合同的内容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那么担保合同包含哪些内容?缺少内容会有怎么样的法律后果?下文为大家详细分析解答。 一、担保合同的内容 ......
·
离婚官司什么情况下一审就能判离
我国所有的法律在制定的时候,都是合乎于情理的。比如说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一审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甚至在一审的过程当中就会直接......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要离婚,孩子三岁,起诉费是多钱,步骤是什么
·
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律师
·
但是烧纸的人跑了,怎么,我家果树被清明在道边烧纸的给烧了
·
新三板紫荆股份因股权纠纷彼摘牌,我是她的小股东,为付回投资资
·
宅基地纠纷如何走法律程序?
·
申请泰州执行可以给查询财产情况吗
·
单位没有破产买断工龄后意外死亡能否领到丧葬费
·
交通事故,肇事致死怎么解决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