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还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婚姻法中的规定中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如果你是在婚后买房的话,那么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第二种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第三种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婚后买房应该注意什么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
保险
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婚后买房虽然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但此时不一定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在结婚之后买房的情况也有多种,包括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以及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等等。因而,不是说只要在结婚之后买的房子,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不少租赁过房屋的人都遇到过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很显然,此时不
不少租赁过房屋的人都遇到过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很显然,此时不同当事人所遇到的纠纷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房屋租赁纠纷有不同的类型。那到底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损害......
·
房屋价格风险该怎么防范
购房的过程中实际产生的风险可能会很多,而不能妥善处理的话,那么这些风险就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实际的损害。不过您也不用太担心,对于其中的风险其实也会可以提前防范的。那么这里面的房屋价格风险该怎么防范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房屋价格......
·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以租养贷"需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理性消费的角度出发1、租金大于月供,合算。除去应交月供以外(甚至除去物业费等固定支出),还有盈余。2、即使租金不大于月供,甚至低于月供。也只是自己再添点钱还月供,最起码能减少还款的压力,不至于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3、至于......
·
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房贷也就是因买房而申请的按揭贷款。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生活中有不少人购买商品房都是通过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的。不过,如果公民选择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公民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但买二手房申请房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
·
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
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约束赠与人与受赠人行为的合同,并不仅仅存在口头形式或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有其他的形式。而赠与合同作为一种自愿无偿的赠与行为,法定撤销的执行也有着其特殊性和程序性。那么,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
·
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在大部分人的观念里,银行就是安全可靠的代名词,许多人将半辈子的积蓄都存在银行里,但是根据央行最新的政策来看,国家银行已经允许破产,而人们关心的自然是切身利益,很多人会想知道,如果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银行......
·
没有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没有保险的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实......
·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是什么?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是什么?(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
·
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可否以法律关系认识错误为由,要求自动恢复劳动关系?
当事人基于对法律关系的错误认识所为民事行为的效果,应当结合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所作意思表示的客观内容及意思表示产生的实际后果进行认定。一般而言,对法律关系的认识错误,不会构成民法上的重大误解。同时,劳动关系具有合意性,是双方行为。故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不可因法......
·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电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延长了人们的工作时间和娱乐要求等等,是一项里程碑的发明。在现代生活中照明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城市的亮化不仅能够让城市更美好,而且也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佐证。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照明亮化工程......
·
违法分包下劳务人员因工作受伤,无劳动关系能否认定为工伤?
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
南京停止侵权律师函
南京停止侵权律师函...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
·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若是选择购买期房的话,则一定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其实也就是看有没有规定的五证。其中就包括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开发商来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究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条件是什么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单位纠纷答辩证据问题
·
家里怎么给沂南县看守所里面的人打生活费?
·
前夫在结婚期间借的钱法院判决要我还,以为前夫找不到,然后就执
·
买房时和交付不符,
·
你好我是灵璧县尤集镇邱楼村的,别人2020年10月十二号买我
·
我应该给吗,你好,你好,我是在外打工的,我因为工作的事与同
·
劳动工伤咨询、,各位律师
·
农村宅基地被邻居侵占十多,现在政府处理赔偿,但是没有一个赔偿的标准,请问这个标准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