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三)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对于当事人来说征地补偿有着法律的明确规定,所以即使自己不能进行一定的法律了解,但是只要依据有关的规定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会出现新的规定,对于此类问题就要自己积极的去处理。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湖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9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2023祁阳征地补偿的通知是什么
      目前的祁阳其实是属于湖南省重点招商引资的一个县城,也意味着将来的祁阳不管在交通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是有着很多的机会的。并且在湖南省当地,祁阳其实也是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综合试点区在发展的。未来祁阳的征地工作还将会逐步的落实,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祁阳征地补偿的通知是什么?2018祁阳征地......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编号: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制定的一种补偿政策,全国各省份的征地补偿政策各不相同。近些年,征地补偿政策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各省的实际情况,也一直在不断地进行着调整。那么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山西征地补偿政策内容又有了哪些新的变化?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


·行政处罚罚款跟吊销的后果是什么?
      政府除了能对违法的公民作出处罚以外还可以针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尤其是企业的经营行为之中隐藏着许多违法现象而必须由政府通过处罚的形式进行规制,而对它们的处罚一般就是罚款或者吊销相关的资格。那么,行政处罚罚款跟吊销的后果是什么?一、行政处罚......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另外,城镇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职工个人......


·玩忽职守损失2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损失2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损失20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损失200万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


·酒驾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酒驾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


·一、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时间是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


·转继承配偶可以继承吗?转继承配偶的地位是什么?
      在实际转继承问题上,人们对转继承配偶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疑问,致使当事人在处理转继承问题时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对“转继承配偶可以继承吗”这一问题进行了的探讨,以进一步分析了转继承配偶的地位是什么?在明确了转继承的转移客体是被转继承人......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


·实际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犯罪按哪个算?
      实际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犯罪按哪个算?认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处理原则通常情况下,认定未成年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不涉及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2、涉及是否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认定其未满十八周岁。......


·南京公司诉讼律师
      南京公司诉讼律师...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湖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9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发生纠纷以后,用人......

·如何申请注销本人的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3、火化证(由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审判结果会通知当事人吗
·你好,我和老公结婚四了,有三没有同居了,这期间我一直在家带孩子,现在我和老公要离
·请问单位对我的病休假不同意怎么
·我叫卖家给我退款,他叫我把个人账户给他,他下个月10号给我打款,叫我到时候留意。
·我想请你帮我起诉离婚
·我家人关在里面可以给我打电话吗?
·当时出车祸报案交警到场划定他的主要责任我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到场照相处理后说他们
·请问,重庆市渝北区飞育看守所在哪里?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