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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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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经济压力运行下的劳资双方都有着自身的难处,但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还是要进一步的推进对于维护职工基本权益的相关机制的建设的,有一种是员工本人也不愿意面对的那就是
合同
到期后被公司辞退了,但是既然已经成这样,职工就要知道
合同
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按照自己工资的标准,满一年,离职的时候就多给一个月的工资。
一、
合同
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
合同
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
合同
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
合同
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
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
合同
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
合同
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
合同
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
合同
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
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合同
未到期辞退员工
我国《劳动
合同
法》对此有下列规定: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合同
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
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
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针对
合同
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的这个问题我们就给您先介绍到这里了。因到期被公司辞退的补偿是最多不会超过一年的工资的,而补偿标准就如我们在开头讲到的那样结合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这里也要注意到到期被公司辞退的原因的,没有赔偿的就是因为职工过错导致的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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