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哪个机构负责办理协议离婚?
首页
>>
法律知识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到相关机构办理手续,这样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到底哪个机构负责办理协议离婚呢?这要搞清楚,否则的话肯定是无法离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个机构负责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要件要求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离婚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5)结婚证。
另外,申请人还必须提交离婚申请书,不会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但是,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的离婚申请,必须进行严格审查。既要查明离婚证件与当事人是否符合,也要查明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离婚的法公平条件。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对上述情况可提议当事人到人民法院申请解决。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对离婚当事人宣布其离婚无效且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3、批准。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另外,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了吧,负责办理协议离婚的机构一般为当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此时需要当事人签订好离婚协议书,并且亲自到该机构办理手续,这样才有可能顺利的离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费用及其他相关规定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费用及其他相关规定婚姻本是美好的事情,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两家人变成一家人,可总有走着走着就不得不分开的,分开的时候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为了财产分割闹得不可开交,有朋友就要说了,这有啥,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不就好了,那么,您了解婚前财产公证吗?您知道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费用是......
·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一般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
·
与对方分居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要是分居了,那么双方之间的感情就有可能变淡,这个时候一方就会想要与对方离婚。那么实践中,与对方分居之后,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与对方分居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
·
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一、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户口......
·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呢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离婚双方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大部分人都粗略知道一般是平分。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是退役军人,那么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呢?我们为您解答。一、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
·
刑事证据的种类
证据种类主要有人证、物证。人证是他论述的主要内容,人证主要包括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一)证人证言第一,证人的资格:一切有理智的人,也就是说,自己的思想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其感觉同其他人相一致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第二,证人证言的可信程度的......
·
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要想注册公司的,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实缴一定的资本。而现在我国改从前的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吗?具体又有哪些规定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一、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股......
·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破产对象主体是如何规定的申请破产,是指破产申请人依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请求和启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首要条件。申请破产对象主体的确定,也是决定破产申请是否合法有效的先决条件。那么,申请破......
·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委托如何操作?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委托如何操作?一、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委托如何操作?公司在清算终结后,股东分得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当然应包括公司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对于这部分债权,因为公司已不存在了,失去了由原公司继续行使权利的依据,只能由原公司的股东来行......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
南充律师邓显峰,南充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定。
市民王女士咨询:邓律师,您好,请问在我自己买了一辆车,刚刚办了临时牌照,前几天,我弟弟将车开出去与朋友吃喝酒,我弟弟的朋友见到我的弟弟开了我的车,就以为是弟弟的车,就想开。我弟弟也同意了。后来发生交通事故,请问我弟弟要承担责任吗? ......
·
俞城峰律师江西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相关事故当事人对此是不能漠然置之。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在交通警察做调查笔录时,对询问的问题的回答不是认真对待,觉得无所谓,有些人虽然对自己的回答给予了十分的注意,但在措词上却不是十分注意,结......
·
嫖娼构成犯罪吗,嫖娼属于犯罪吗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代社会,嫖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屡禁不止。那么,在中国法律法规体系里,嫖娼构成犯罪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嫖娼构成犯罪吗嫖娼是否属于犯......
·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是进行变更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此时需要公司向多个部门进行报备,也就是申请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那么您知道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首......
·
厂房拆迁承租方的赔偿有哪些项目
厂房拆迁承租方的赔偿有哪些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形势前景良好,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足于给别人打工,很多人开始兴起自己当老板的念头。生产产品就要有厂房,但是很多人并没有能力自己建造厂房,那么就有很多人租赁厂房。但是如果遇到拆迁,厂房拆迁承......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是杞县的律师吗
·
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只报保险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要误
·
债务执行,你好:十前的债务.经法院执行一部分.后裁定中止.中我私下向债务人要过几
·
请问走路时被撞,撞人者逃逆后被交警找到,现在被撞人受伤(外伤,有淤青水肿)住院,
·
知道错了但是不知道犯的错有多严重
·
你好律师我的母亲养父在香港我申请照顾验DNA报告只有母亲血已经要求撤销单程如果他们离緍我母
·
早生早育,你好,你好,那你可以去缴纳处理为好
·
有关薪资结构变更是否合法
·
你好!金坛区的工伤认定可以代理吗?我遇到比较复杂的事情。
·
一二审败诉不服,己到省高院申请再审。申请材料于4月20号交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