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工资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劳动者来讲工资向来都是很重要的内容,为单位提供劳动,无非也是为了想要从单位获取工资报酬。但有的时候可能会发现之前双方就工资约定不清楚,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约定不清楚如何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
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劳动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
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
二、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这一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自2009年入法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之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
然而,“双倍工资”在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了诸多争论,诸如双倍工资的时效界定问题、企业高管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
目前,在中小企业的用工过程中,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公司长年工作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再索要双倍工资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
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工资约定不清楚的话,那么不仅有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是有很大可能产生法律纠纷的。因此,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工资问题协商清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童工是几岁,单位使用童工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童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禁止雇佣,但却可以招录未成年工。实践中童工与未成年工之间的主要区别其实就是在年龄上,那么童工是几岁,而未成年工又是几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童工是几岁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意料之外的因素,导致工程的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意料之外的因素,导致工程的停工,因停工造成的纠纷损失,需要合同双方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认定责任归属,那么,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要怎么来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处理方法。一、建设工程停工损失纠纷法律依据1、《民法典》(20......


·一个企业想要良好发展不断壮大,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制定规范的工
      一个企业想要良好发展不断壮大,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部门各个职位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等等,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执行相应的工作流程遵守岗位纪律完成各自的岗位职责。那么企业薪酬福利专员工作流程有哪些呢?为您解答。《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


·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的计算《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单位在五一劳动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给劳动者。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每年5月1日,如遇周末可以安排与......


·工伤该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工伤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职工人数不断增多,职工因公负伤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如果要进行赔偿,则认定工伤是关键的一步。那么,工伤该如何认定?对于工伤造成人身损害该如何进行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该如何认定(一)什么是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


·代办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代办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代办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流程1、需要有一家符合中基协要求的私募公司,对私募基金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都有明确条件要求,而且两者必须相符合。2、需要成为中基协的会员,可以直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官网进......


·民事诉讼伤残赔偿金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伤残赔偿金内容是什么?一、伤残鉴定1、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去做。最好是治疗终结后尽快去做,这样伤残的登记可能会高一些。伤残等级高,赔偿数额自然也会相应高一些。2、伤残鉴定最好由法院来委托,这样的话,鉴定结论比较可信,防止一方通......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是什么?
      一、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是什么?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由五险缴纳基数和一金缴纳基数两个部分组成,其中,五险指的是社保,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1、五险缴纳基数是什么: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


·拆迁维权律师告诉我们怎样维权
      拆迁维权律师告诉我们怎样维权一、认清事实,知己知彼面临房屋征收,首先要对征收行为进行审视: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有没有正式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是否依法进行公告?其次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审视:房屋是否有土地证、房产证或其他......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相关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2018年3月28日,张律师参加新乡荣泰锁业清算资产拍卖会
      河南省新乡市荣泰锁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清算以来,随着清算工作的进行,公司清算委托新乡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    新乡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受委托,我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10点,在新乡市金穗大道256......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地址、电话与邮编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邮编:211800电话:12368电话:12368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
      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羁押期限是否能折抵刑期羁押是将嫌疑人、被告人暂时的关押在一定的场所,此时对其人身自由是进行了限制的。而要是日后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刑的话。那么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一、羁押期......


·知识产权增资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增资是什么意思一、知识产权增资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评估增资是指股东拥有的知识产权财产权经国家权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按照国家公司法规的规定的法定程序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二、知识产权增资基本流程(一)知识产权增资基本......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调解要提供什么材料?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调解应提供哪些材料在调解医疗纠纷时,患方要保存和提供一些原始单据,包括:1、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如:住院结算单原件;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被保险人出具的医疗费分项说明,如患者原发病医疗费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住宅地与石场距离五十米打官司
·补*学校的学费,请问我在西安私办补*学校报名交了四个月的学费后来由于时间问题只能
·酒后驾车没有发生事故只是没有配合交警检
·我在该公司一直做了十几年维修工今年五十几了目前公司以不适合为
·你好!退休后返聘工资大于400元缴税怎么计算san
·你好,我再一个宾馆上班做电工,现在欠我两个月工资不给,原因是消防设备让水泡了,说我没看到位,他们没签
·交通科承认不,撞人后,撞人后,他住私人医院我们给他交钱。交通科
·我们结婚四年,基本上天天吵架,我要跟他离婚,男方不愿意。还有
·原因是:他人以前给我一块地,己经十多了,现在他要返悔要回那块地,该不该给还他。?
·你好,情感经济纠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