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租房子没到期押金退还吗

首页>>法律知识

    租房子没到期押金退还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二)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三)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全额退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由此可见,对于要付押金的情况,最好事先跟房东协商一致,以免造成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如今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往往被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有些地方是以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而有的则是以2个月甚至3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通常,在租房合同届满之后,双方终止了租房合同的,那出租人会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不过,要是承租人对房屋建筑或屋内设施有损害的话,则允许出租人从押金中适当给予扣除部分,以弥补自己房屋遭受的损失。以上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更多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网在线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购买起的。好在政府推出的有一系列的保障房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我国公民的住房问题。很多情况下,您在购买保障房的时候也需要通过贷款进行购买。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京购买保障房的贷款条件是什么?一、南京购买保障房的......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如何分割,往往是双方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由于房屋的出资方式、出资人、有没有贷款、还款人等各不相同,因此,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分割比例等都是较为复杂的问题,法律也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那么,按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一、按照新......


·房改房买卖交易的注意事项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二、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在......


·所谓两限房其实指的是限制价格与限制套型的普通住房,当然限制价
      所谓两限房其实指的是限制价格与限制套型的普通住房,当然限制价格并不意味着其价格没有上升空间,新出台的两限房出租政策也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其中关于如何出租、有什么条件的问题尤为受到关注。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一、两限房出租需要什么条件1、有些地方的经适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已......


·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
      劳动人员在入职的时候,会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就会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一定的关于劳动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对劳动关系的认定进行了相应的管理规定。那么,认定劳动关系流程是什么?一、认......


·在我国如何写起诉离婚书
      民事纠纷审理的过程当中,肯定法院是要当事人提交诉讼状的。就包括起诉离婚的话,起诉离婚当然需要原告方提交离婚起诉书。但是估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在我国如何写起诉离婚书?离婚起诉书是向法院诉讼离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材料之一,所以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这也是有相关技巧的。......


·土地承包合同贷款政策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贷款政策需要注意什么一、设定抵押要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是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


·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很显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单位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您知道单位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现实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较好的对纠纷进行处理。这个过程中,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车辆,但对车辆进行保全也是有期限的,那一般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出租人因个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因个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需要相差多少年数?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进行一些高危或对人体有害的工作出事故时,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就是工伤的等级,工伤鉴定需要到规定的有资格的部门方可进行鉴定,例如劳动局等单位,那么劳动者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才有效呢?一、办理机构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


·南京追讨欠款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致力于欠款清收及借款合同纠纷,专业解决当事人的......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市场经济竞争那激烈,因此有很多公司在竞争的过程中出现倒闭或者被吞并的情况,公司倒闭直接影响的将会是公司的员工,因为员工直接会面临的是失业带来的压力,以及生活经济压力,那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公......

·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
    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一、公司欠款说明书我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归还此次借款中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剩余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分别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结清。特此证明!债权人:_________债务人:_________日期:20__......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四)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房子只有合同没有房产证,你好
·社保问题咨询,我是02年进入一家台商独资企业工作至今
·非法经营罪能判刑吗?
·男方有外遇,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界定?
·南阳市迁坟标准是多少?我是移民,我家祖坟在我家没有迁出时的坟己有70多了。现在我
·您好!想咨询离婚,如何要到两个孩子抚养权以及要求男方负责抚养
·因为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已经分开,有一个女儿,户口上在
·离婚,想要离婚,想要离婚,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