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首页
>>
法律知识
什么是非要式
合同
?要式
合同
与非要式
合同
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
有很多分类,如果根据
合同
的成立是否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可以将
合同
分为要式
合同
和不要式
合同
,根据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要式
合同
和不要式
合同
是两个截然相反的
合同
形式,而对于二者的构成条件法律也是有规定的,那么什么是非要式
合同
,非要式
合同
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非要式
合同
非要式
合同
是法律、法规要求
合同
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
合同
。非要式
合同
又称“不要式
合同
”,“要式
合同
”的对称。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鉴证、公证或第三人证明等),即可成立的
合同
。这种
合同
签订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依法就
合同
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合同
即告成立。二、非要式
合同
成立条件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
合同
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
合同
成立。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
合同
成立的地点。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
合同
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
合同
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合同
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三、要式
合同
与非要式
合同
的区别区分要式
合同
与不要式
合同
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
合同
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
合同
效力的因素。1、要式
合同
是指
合同
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
合同
:不要式
合同
则指
合同
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2、所谓不要式
合同
是指当事人订立的
合同
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
合同
,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3、所谓要式
合同
,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
合同
,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
合同
,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
合同
。4、要式
合同
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
合同
成立的要件,
合同
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
合同
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5、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
合同
称为要式
合同
。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
合同
称之为不要式
合同
。”为了深刻认识这一标准必须进一步理解要式与不要式
合同
的基础──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知道对于非要式
合同
的成立条件一般有三点,
合同
的形式没有特殊的要求就会用承诺来作为
合同
,当承诺生效的时候
合同
就成立,另外我们还为您介绍了要式
合同
合同
和非要式
合同
的一些区别,一共有五点都在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是签订
合同
,双方都是需要谨慎的,因为
合同
签订之后就意味着双方都要根据
合同
履行相应的义务了。关于什么是非要式
合同
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想了解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65199085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3年
18168563608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0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6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该怎么写众所周知商业贸易中合同是很关键的一个点,一份详细周到的合同可以让你后顾无忧的去生产发展。相反要是一份错误百出的合同那是很危险的。尤其在运输业,因为运输的实效性,所以对于合同要格外慎重一些才好。下面是一份比较标准的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货物运输合同范......
·
委托合同终止终止协议范本怎么写
委托合同终止终止协议范本怎么写一、委托合同终止终止协议范本怎么写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由于合同细节磋商未达成一致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24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已完......
·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承租方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
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其中包括试用期合同和正式用工合同,但是多数小企业为了方便自己就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所以我们会解释入职只签试用期合同这样是合适的么?一、只签订试用期合......
·
天津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经济的进步会导致工作压力不断变大,在高压下不仅会出现职业病,还有可能出现意外。所以天津的工作族们除了关心自己的工资以外,同样也关注着工伤鉴定标准以及其赔偿金额的计算。为此,我们想为您介绍天津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是如何规定的。天津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规定法律依据......
·
交通事故走民事诉讼需要交警出具什么?
随着用车人士的增加,今年我们不少看见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接受处理案件,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接受交警的协调,当事人就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问题,在这种交警协调不成的情况下的诉讼,交警是否要出具文件材料提交到法院呢?下面就交通事故走......
·
公司规章制度中载明的“薪酬保密”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1)证明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2)证明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依据;(3)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如已通知工会等。《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
·
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工程款
除了建筑类行业(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可以开具工程款以外,其他行业不能开具工程款发票(包括专票、普票)。根据《......
·
公司辞退员工告示应该怎么写
公司辞退员工告示应该怎么写一、公司辞退员工告示应该怎么写________先生/女士: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二、辞......
·
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对于超生孩子或者私生孩子的家庭或者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减少政府财政负担的一项重要措施。那么,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巨额抚养费取向众所关......
·
辞退合同到期员工赔偿多少?
辞退合同到期员工赔偿多少?辞退合同到期员工的赔偿金计算: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
·
劳动者的过节费需要缴纳个税吗
劳动者的过节费需要缴纳个税吗一、劳动者的过节费需要缴纳个税吗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
·
南京律师qq_南京法律咨询QQ群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QQ群:南京在线律师qq解答法律问题,欢迎南京律......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65199085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3年
18168563608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0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6年
18868876507
·
短期贷款利息是多少
短期贷款利息是多少?一、短期贷款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目前的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
·
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有哪些对于一些劳动争议,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后,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但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劳动争议,我国法律规定为一裁终局,即使当事人不服,也不能提起劳动诉讼。实践中,究竟这样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
在我国检察院阶段不认罪对取保候审有关系吗
即使身为犯罪嫌疑人,大多数也当然不愿意放弃在办案的过程当中争取到一切有利于自己的机会,有些人可能因为各种的心理,在案件已经移交到了检察院的这个阶段仍然拒不认罪,在检察院准备起诉的这个过程当中律师也有可能帮助当事人继续申请取保候审的。那么,在......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作为一个组上组长可以欺压百姓打人吗
·
柏律师你好!我首先向你表示感谢,二O0肆年来过你那里咨询讨债
·
我怎样做呢,我在12月3号开车把一孩子的腿造成轻微的受伤
·
物业合同纠纷,合同条款规定:在办理停水电气手续后
·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子女应该怎么分
·
我跟老公结婚十五,现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老公不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这样对孩子以后
·
请问江苏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
·
想要申请诉讼保全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