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走的法律后果

首页>>法律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一方因各种原因,不搬走的事情。这种行为不仅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也严重破坏了公序良俗的社会秩序。为了能让您更好的了解这种行为,我们将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走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应对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走的行为做一个介绍,请借鉴。


一、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走的法律后果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二、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走的应对措施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以原租赁合同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明确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房屋出租人利益,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赔偿损失。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以上是我们总结的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走的法律后果以及应对措施,希望可以为网友提供帮助。需要说明的是,应对此类问题切不可造成自己的损失,如采取暴力、威逼、恐吓等不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怕目的没有达到,对方会以涉及刑事案件的理由将被害一方诉至法律,反而是对方有理。所以,您要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避免因小失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外加剂购销合同怎么写
      外加剂购销合同怎么写外加剂购销合同(以下简称甲方)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使用甲方的生产车间生产聚羧酸混凝土外加剂,供应甲方搅拌站使用,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优......


·怎样判断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之间就房屋租赁签订书面合同的,最根本的想法还是想要通过一纸合同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这也要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有约束力。那现实中,我么该怎样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判断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从哪些方面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判决租赁合同是否......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不管是怎样的担保,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之后,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这样自己的合法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


·私人部分股份转让合同怎么写?
      私人部分股份转让合同怎么写?个人股权部分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书面通知的责任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的书面通知的法律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土地......


·征地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征地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所谓征地纠纷,就是在征收土地时农民和政府或者是开发商之间产生的纠纷,通常为利益纠纷。现今,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到底征地的规模逐渐增大,此类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国家为了缓和这种情况,制定了一些处理方法,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


·刑事证据如何审查,怎么使用刑事证据
      刑事诉讼离不开证据。刑事证据需要进行审查,只有查证合法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那么,刑事证据如何审查?查证合法后,刑事证据可以在诉讼中使用,那刑事证据如何使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两个问题。一、刑事证据如何审查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


·旅游纠纷解决的原则 旅游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
      旅游纠纷解决的原则旅游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1、旅行社未能向旅游者提供约定的航班、车次而变更出发时间,或者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如汽车等)与约定的标准不符,或发生故障,耽误了行程。调解原则:如果因旅行社的过错造成变更车次、航班等,则要求旅行......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黄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无罪辩护得到从轻判处
      黄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受黄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前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黄某某,并仔细阅读了本案全部卷宗,现辩护人结合法庭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应注意什么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进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入住城市之中,那么在城市之中购买房产就成为了必要的头等大事。在买房时我们常常有很多疑问,房屋购销合同签订需要开发商哪些证件,签订的过程应该注意什么......


·如何处理客户拖欠货款?
      如何处理客户拖欠货款?签订规范合同是对付清欠的有力武器在当前的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很多出企业为了开拓业务,采取赊销方式,先发货,后收款,这无疑为经销商的风险转嫁提供了机会。另外,很多国内外贸企业也采用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在这两种方式下,......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本人于2020年6月10号入职,2021年6月6号离职,入职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5年,前4年公司没有给交社保,工资是让
·今年6月份进入这家单位 说试用期三个月 现在11月 到现在没和我签合同 也没有交保险 请问怎么办
·本人原为石总场79年工作固定工人,后因各种原因9o年停薪留职
·你好想咨询律师: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最初按揭手机,后期捷信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推送借款,当然我不喜欢
·活干完了老板不给钱,我们该怎么办?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
·家庭出现小3 要离婚 有小3的事吗
·就是小区的公摊面积拿来做了车位,保安和业主从物业哪里租过来然后转租给我们赚钱,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