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致死司机需要负刑事责任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交通致死司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
交通事故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2、
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哪些?1、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2、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
交通事故
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利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商标转让。当然,在实践中商标交易还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
·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
·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一般在治疗终结之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
·
股权转让需要交的税费有哪些
股权转让需要交的税费有哪些?股权转让需要交的税费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
·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
·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
对于合同未签字不生效吗?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2、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
·
一、离婚之前的财产分配很麻烦吗?
一、离婚之前的财产分配很麻烦吗?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
·
谁才是提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
1、追索抚养费案件,子女是当然的原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
·
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不能因为父母双方分离或者因未婚父母的某些事故而自己承担后果,无论哪种情况父母都是有抚养义务的,但是如果父母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方放弃抚养权另一方也同意的情况下,就要问到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这个问题,下面通过我们整理好的资料来为您解答......
·
新劳动法中加班费如何计算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劳动法》的了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的观念也被更多的人知道。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许多人都不清楚,所以吃了不少哑巴亏。今天就由我们给您介绍在新劳动法中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及方法。用人单人......
·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尚未产生的,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公司股东,其死亡后公司只剩余一名股东的,该股东即系当然的公司诉讼代表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利益冲突不能担任公司诉讼代表人的情形相近似。为维护公司合......
·
民事判决书(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9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
常州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地址、电话
常州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常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受理、审查常......
·
无锡市看守所会见时间、会见律师电话
被关进无锡市看守所只有律师才可以去会见,因此犯罪嫌疑人有权聘......
·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能否要求赔偿
首先,最高法的答复: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
·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呢?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
·
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讲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不然的话日后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至于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事项,就请各位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确认房主身份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如果要精神损失费又是多少。谢谢啦!
·
你好!请问我想起诉离婚你们哪费用多少?我没有财产分割只有一个
·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但是老公一个人都没找来,我可以请律师吗?
·
警察和车主和伙欺骗我妈妈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我想和我老公离婚,他对家庭不负责,一年到头也不给家用,就算回
·
西安本市户口,离职后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买房不租房已离职半。额800能取吗?
·
档案里工种社保局不认可为特殊工种,有工资补贴津贴能证明吗,急需帮助
·
刑事案件,律师您好:我是一位罪人的家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