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争议仲裁包括哪些程序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包括哪些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三)收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应诉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预缴仲裁费;申诉人未按规定缴纳或办理减免缓手续的,作撤诉处理。(四)接受答辩及反诉。被诉人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审查被诉人反诉申请,符合条件的合并审理,收费,送达申诉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当事人应在第一次开庭调查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五)开庭审理。当事人愿意庭前调解的,安排庭前调解;开庭程序:申诉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与裁决。(六)结案。仲裁委员会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期三十日。调解或裁决结案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或裁决书;当事人撤诉或视为撤诉的,向申诉人送达同意撤诉通知书,向被诉人送达撤诉通知书;实收仲裁费缴交银行,送达当事人银行收费凭证,办理退结费手续。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实践中有的人会简单的将所有的用工类的纠纷都理解为劳动争议,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拖欠保姆的工资,像这种两方当事人都属于自然人的,属于雇佣关系,与劳动争议是有差异的,就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5年
18868876507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5551750882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
      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可分为二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故意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


·劳动合同签订能与分公司签订吗?
      劳动合同签订能与分公司签订吗?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十级是什么?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如果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上的原因所造成自己身体上受到伤害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的,但是这种赔偿必须建立在工伤鉴定完成的基础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十级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如一年或更长时间。不过,用人单位可能会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那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
      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事由?一、推定有过错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三)......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职业病)申报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申报期可延长至30日;[南京律师网www......


·医疗纠纷解决最新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解决的最新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诉讼解决......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表现形式有哪些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表现形式有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获取贷款进行贷款诈骗,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那么,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叫贷款诈......


·设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1、核名(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所需材料: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授权书③商标注册复印件(3)所需时间:约5天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所需材料:①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②总......


·抢劫罪量刑标准
      抢劫罪是很严重的犯罪,同时也是我国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一旦确定行为人构成此罪的,那么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具体来说,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抢劫罪量刑标准2017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实际了解。一、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实......


·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那?
      征地补偿独生子女那?国家征地是随着城镇的发展需要所出现的,老旧的土地或者城市发展的需要,就会将一些暂时用处小的规格老的房屋土地征用建设新的城区。虽然说中国土地国有制,但这些土地的征用也是有相应补偿的,我们能够得到土地应有的价值。那土地补偿政策中征地补偿独生子女......


·工伤等级的用人单位处理规定
      工伤等级的用人单位处理规定工伤鉴定完后,如果未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也就是连个十级都评不到),那相关医药费用处理理完毕后,公司完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1-10级,最轻为10级,最重为1级。这时就分为三种情况:1-4级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保......


·丹阳市看守所在哪里?怎么去?会见时间
      丹阳看守所位于江苏省丹阳市云阳镇九房云阳镇开发区丹金路导航......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5年
18868876507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5551750882
·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如何保全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
    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如何保全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

·老板辞退员工怎么举报办理
    老板辞退员工怎么举报办理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发生的辞退争议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进行维权。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

·离婚不用找律师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离婚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离婚,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是很重要的。有的人为了更好的处理离婚事情,选择找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并不是所有离婚都需要找律师,那么离婚不用找律师的情况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01805日上交了人身意外保险的相关资料复核回访电话也与我联系复核完毕可到现在
·前夫不给抚养费
·在职员工服兵役期间,需要由企业缴社保吗?需付工资吗?
·我借钱别人几年了要不回来今天下午我把对方车开回来了!这样算犯
·您好请问儿媳虐待老人会有什么下场
·能查询被拘留人有没有被拘留
·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我应该怎么做
·我两兄弟想把户口本拆开当地派出所不给办理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