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首页>>法律知识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交工具的日益普及,有一些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损害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就引起了商标侵权。如果这时候我们要对其进行诉讼,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是怎么样的呢?
一、提出申请情况
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二、诉讼主体资格
可以根据侵权内容去选择主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讼主体有:(一)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二)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国专利局授予的有效专利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审查其是否受到侵害。至于原告的专利权或者原、被告双方各自拥有的专利权是否真正符合专利性条件,应当由诉讼当事人通过撤销程序或者无效程序解决;诉讼当事人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示撤销或者宣告对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诉讼当事人拥有的专利权有效。根据我们的解答,相信您已经了解清楚了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了。只要是商标的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干涉、妨碍到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了相应的合法权益,那么就有诉讼主体资格,就可以行使相应的法律权利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转让商标流程规定是怎样的
      转让商标流程规定是怎样的商标的重要性不用多说您都应该是清楚地,由于公司成立较晚或者是忘记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从他人处购买商标,或者是想要将自己的商标转让出去的时候需要进行相关的流程,将自己或者是他人的商标转让到他人或者自己的名下,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商标。下面我们将带来转让商标流程的相关内容。转让商标流......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


·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发现专利受到侵权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起诉的第一步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呢?而具体又该怎么认定专利侵权?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专利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1、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1)被控侵犯发明......


·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
      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一、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是。商标侵权,一般根据其违法经营金额的多少,去决定是由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处理,如果由公安部门处理,一般都属于构成刑事犯罪。1、《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一、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


·新交规超载处罚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新交规超载处罚条例是怎样规定的?货车超载处罚标准1、货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2、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


·公司分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分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一、企业分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新设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当事人之间有关企业分立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等发生的纠纷为企业分立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企业分立合同......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久一、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长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二、股东大会有什么性质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


·该怎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尤为重要。现实中,很多夫妻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大打出手,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法律规定,对抚养权的归属作出判断。那到底该如何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哺乳......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乐陵律师田树森对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总结
      近来,乐陵律师田树森接待了很多就离婚案件进行法律咨询的当事人,大多都异口同声的问道,如何才能离婚?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来讲,是个很难具体回答的问题,但是涉及到个案,结合相应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一、哪些人适用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


·怎样收集人身损害赔偿证据 公民人身受到损害之后,想要得到相
      怎样收集人身损害赔偿证据公民人身受到损害之后,想要得到相应的赔偿,肯定是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要求赔偿的主张。但是受伤公民该怎样收集人身损害赔偿证据呢?缺少了证据,很有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介绍一下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证据的知......


·当你的爱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损伤,进行车损减值鉴定能对你的损
      当你的爱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损伤,进行车损减值鉴定能对你的损失作出权威的认定。那么现实中,这个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怎么进行呢?在车损减值鉴定做完后,如果你对该鉴定有异议,不服车损鉴定又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一一解答。一、交通事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问一下我旁边,有卖烟草的。我能不能审请办理烟草证
·从2014起,每两12月交体检时间怎么算
·已婚男人和女人同居三,算违法吗
·工人下肢瘫痪,要赔多少钱?
·土地确权干部少给田亩
·入户门向外开影响里面人出行怎样解决好办法
·车祸,在十字路口面包车撞倒电动车
·能不能请律师提户籍证明来办理离婚手续?
·本案已开过庭我该如何做,因老伴因三轮车在后面碰她电动车尾部跌到受伤被原运城市人民
·奶奶的遗产分割问题,奶奶膝下有3个子女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