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有那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赠与
合同
撤销的分类有那些?
一、赠与
合同
的法律特征
赠与
合同
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无偿性。2,单务性。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4,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5,赠与为诺成
合同
。
二、赠与
合同
撤销的分类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
合同
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
合同
,不适用无因撤销。
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
合同
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
合同
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
合同
约定的义务的。
三、赠与
合同
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赠与
合同
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
合同
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
合同
约定的义务的。
第二,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三,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第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
合同
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
违约
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通常为了保护卖方的权益会事先对买方收取一定的定金,对于定金收取多少,不是随便定的,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具体合同法定金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为您整理报道。一、定金的含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
·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换言之,不动产抵押权合同本身不需要办理登记,后来的物权登记办理与否,并不能反过来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不动......
·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
·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质量保函(Quality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承诺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即保修期或质保期)符合......
·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未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在生活中,人们之间往往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或者合同来约定相关事项,即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这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这是由于协议或者合同是受我国法律承认保护,并且也是纠纷解决机制的所在。那么,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了未签订书面......
·
物业管理合同续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物业管理合同续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小区交付使用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会签署一份物业管理合同,将物业公司的职责、服务范畴、物业费等确定下来。合同到期后,双方会面临合同续签或者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签署一份好的合同对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保持良好关系非常重要,那......
·
刑法修正案九侵犯人身权利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法律规定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刑法。人身权利是与我们自身最为相关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侵害人身权利会受到哪些刑法呢?最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侵犯人身权利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1、故意杀人罪第......
·
山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山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随着城镇化建设规模的扩大,各个地方都有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其中征地补偿款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征地补偿标准由各个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既要满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要求,又要减轻国家征地成本。那么山东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
一、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
一、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是什么?八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是:(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
·
合伙企业解散要登报公告吗
合伙企业解散要登报公告吗?合伙企业法解散要登报公告。具体的操作流程是:1、需要选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分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但都应当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选定,逾期未确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
·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简单的意义来说40年产权为商用住宅,70年产权为商品房住宅。70年产权房一般为居住用地房,40年产权多为商业旅游娱乐类用房。而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
·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房屋拆迁是为了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近年来国家多处城市出现城中村拆迁,主要由政府主导,房地产商投资。因此对于房屋所有者来说有喜又有悲,喜的是能获得拆迁补偿和奖励,而悲的是自己要与一直居住的房屋离别。下面,将为您介绍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巢湖市看守所
安徽省巢湖市看守所地址在巢湖市城北篆池,是一级看守所,负责对在......
·
【专业律师推荐】——南充张德兆律师团队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系南充首家推出专业律师团队办案模式的律师事......
·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如发现新的证据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但如果是不同的理由,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
·
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书面证明。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解除劳动合同......
·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坚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女方有第三者,怎么取证?
·
本来自己想着省吃俭用勤奋工作挣钱预备五时间把债务还清,但前段时间看了一下信用卡账
·
保险纠纷:保险公司欺诈销售保险产品,怎样起诉?
·
由于特殊的原因,8前我找了个对象,是云南的,由于她是边民所以没有户口,请问现在怎
·
被诱骗财产数千怎么才能追回
·
顾客在超市买到过期产品,现在没有台帐确认不了是不是本店商品,如何处理
·
张律师你好,你曾经帮我代理二起案子,我觉得你人不错,想请你代
·
刑拘期间天冷了能送棉服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