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用工合同是否必须缴纳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社会保险是员工在入职时企业应该替员工缴纳的一项员工福利,当今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员工入职福利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那么,社保应该什么时候交?劳动用工合同是否必须缴纳社保?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社保种类与缴纳比例
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参保地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必须要缴纳社保吗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不缴纳社保的隐患
经常有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减少麻烦、应员工要求等各种原因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在当时,用人单位觉得很好。但是,现在员工的法律意识都提高了,劳动监察的力度也加大了。我最近办理的几个案件均是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而且这类案件的特性在于一旦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必然败诉,不同案件的不同之处仅是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大小而已。
具体来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如下隐患: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2、补缴劳动保险,并承担补缴滞纳金。
3、赔偿失业保险金。
4、在员工辞职的情况下仍被判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即视为已经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如果员工病了,可以向单位主张医保本应承担的费用。
6、如果女员工生孩子了,会主张生育保险应报销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如果该职工为晚育,则生育津贴的数额将达近两万元。
7、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员工会向单位主张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涉及的金额也相当大。目前工亡的赔偿金为近40万(不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
8、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及社保部门的罚款。
从以上诸种后果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为了省一时的小利可能会付出更高额的代价。一旦发生了工伤,动辄需要几十万乃至上百万,有一些规模小的用人单位很可能因为一起事故而经营不下去。因此,敬告各用人单位,从保护单位利益的角度考虑,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关于劳动用工合同是否必须缴纳社保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社会保险是保障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必不可少的保险措施,是员工入职后,强制企业替员工缴纳的社保。不缴纳社保对员工和企业都会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我们在这里友情提示您,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和方便,丢失了自己应得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是怎样的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论劳动者是在什么阶段辞职,此时用人单位都必须要按照其实际工作的时间来为其结算工资,即使是在试用期也不例外。那么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是怎样的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
·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您往往并不十分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证,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合法雇佣劳动者的书面凭证,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介绍。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
·
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在工程建设中,土方工程量对其影响必不可少,土方工程量的多少,对工程的质量,效率,尤其是成本都有很大的影响。那么,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各个因素对计算土方工程量具体有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一、计算方式的影响......
·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有哪些?
您对劳动合同应该都不陌生吧,无论是企业带头人,还是普通职工,都需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避免日后的纠纷,同时还能在日后的纠纷中有证据可循。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吗?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将为您详细解答。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条......
·
中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每个城市都有可能发生抢夺的行为,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安全,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实践中,不同的城市关于抢夺罪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今天,我们主要来说一说中山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
·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法律对企业裁员的人数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
·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一、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写有借条,二者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
·
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4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
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经常会听到受害者或者家属这么说:“好的,我了解了一些,等打官司的时候我再委托您”、“等我出院了再找你们”、“我做完二次手术再找你们”当我们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们一般也是很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是其实内心......
·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办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办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熊某某与徐某甲及第三人徐某乙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大竹县人民法院(2014)大竹民初字第2005号[文书来源]原文链接基本信息审理.:大竹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大竹民初字第2005号案件类......
·
关于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于债权债务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债权债务的核算主要是对已发生的或者已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那么债权债务核算的规定有哪些呢? 一、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内容包括......
·
民事诉讼法不需要举证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不需要举证的情况有哪些?在我们进行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证据的采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在进行证据的收集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期限和规则的。那么,民事诉讼法不需要举证的情况有哪些呢?民事举证一般实行什么原则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
·
分析德阳申请专利需要多少
分析德阳申请专利需要多少钱一、申请专利的流程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4、获得受理通知书。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现在信用卡逾期了银行起诉了我还个一二百顶用吗?这样会撤诉吗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你可以吗?我2017年拿了36万给朋友买一
·
A:的是借款方面的问题。一朋友借了4万,了,一直忽悠请问我要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讨还
·
交通事故,我驾车20码行驶在自然村胡同
·
工伤认定,工作第一天,工作第一天,晚上在宿舍猝死,是否算工伤?
·
你好,我现在0几个小额贷全部是714天的今天都基本到期了实在是没钱还,昨天就开始爆我通讯录了
·
你好想请教遗产继承问题
·
周律师你好昨天我给你发了,与xx轻钢别墅公司签订了
·
我想起诉渝中退役军人事务所,我们家姑娘当完兵后,他不给我们优
·
我在广西南宁武鸣区平南高速工地上做工受伤,致使双腿骨折,公司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