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 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 程序是怎样的
一、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
1、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仲裁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中路239,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如欲了解详情,请和我们联系,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仲裁院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传单位联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主营项目: 劳动争议仲裁
营业额: 资料待更新
注册资金:待更新
员工人数:未填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中路239
单位注册时间:1986年7月
2、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常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七楼787室
邮政编码:311199
联系电话: 86223134
管辖范围: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1、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2、申请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3、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4、仲裁准备
①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5、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为您提供了2个在杭州市余杭区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部门,此外还向您详细介绍了劳动仲裁的程序,希望在这些方面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特别是在杭州市余杭区的朋友。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有法定的步骤和方式,相关部门也必当按照这些程序进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大家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
工作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您每个月都会缴纳一定的金额。但因为我们平日对相关领域涉及不多,所以会存有很多疑问。而且每个地方政策不同,缴纳的比例也是不同的。那么淮北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淮北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0%,个人承担比例8%医......
·
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通常,我们是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那要是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呢?很多纠纷的处理都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一、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
·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一、什么是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
·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签订不符合规定,比如实习或者临时工。这类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各方面都是没有得到保障的,当发生劳务纠纷时,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就此问题介绍了相关的内容。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如下证据来认定双方事......
·
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一、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工程项目的管理一般交由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中标人准入原则。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项目审批核查、环评、工......
·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一、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民通意见》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
·
无证驾驶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吗,无证驾驶撞死人交强险赔偿不?
无证驾驶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吗,无证驾驶撞死人交强险赔偿不?交强险是每一辆车的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在保险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无证驾驶是不是交强险的保险范围呢?无证驾驶撞死人交强险赔偿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整理......
·
我们经常听到房产五证的说法,在看房的过程中,应保证房地产商有
我们经常听到房产五证的说法,在看房的过程中,应保证房地产商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使用证等五证。房地产商只有具备了这五证才能进行房屋的销售。那办理房地产开发五证顺序应该是怎样的呢?您看了以下内容,相信就会明白了。一、房地产中的“五......
·
起诉离婚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怎么办?
起诉离婚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怎么办?一、婚姻法中关于起诉离婚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的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
乐陵田律师成功办结一起拐卖儿童案
2015年8月份,被告人阿某电话联系受援人日某询问是否有买小孩的人家,日某找到与其一同打工的王某,二人共同商定寻找买家,从中牟利。王某又找到其某村村民李某,因李某长子婚后多年无子,日某与李某商定孩子的价格为52000元,双方进......
·
刘怀锦律师参加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一日行”活动暨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
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月28日,宿迁市人民法院举办“检察一日行”活动暨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宿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活动。与会人员参观了宿迁市......
·
强奸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害人的反抗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自我意识而导致犯罪行为的中止或者未遂,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参照该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予以考量。那么,对于强奸这种恶性刑事犯罪,发生强奸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吗?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强奸未遂......
·
审计实物证据的缺陷有哪些?
审计实物证据的缺陷有哪些?一、审计实物证据通常属于间接证据,实物证据一般很难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案件事实。为充分发挥实物证据的证明价值,通常还需要进行科学技术鉴定、辨认、比对等。相比之下,直接证据无需凭借逻辑推......
·
如何确定合同无效的返还责任
如何确定合同无效的返还责任合同无效分为了两种情况,即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在确认合同无效后,可能需要当事方返还财产。那么这个合同无效的返还责任该如何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左足第一趾远端少量撕裂性骨折可评伤残十级吗,是工伤
·
律师你好!我想提出离婚诉讼!
·
土地补偿款可以归我和弟弟所有吗
·
本来自己想着省吃俭用勤奋工作挣钱预备五时间把债务还清,但前段时间看了一下信用卡账
·
狗咬伤人,事后赔偿问题,我妈妈被小区里别人家的藏獒给咬了全身六七处伤口衣服都撕烂
·
没有离婚就和别人有了小孩子算是重婚吗
·
结息周期7周利42,借款金额998
·
每平多钱啊,要是子女又是多钱啊
·
想找一个沐川律师来做一个离婚官司代理
·
买鱼药把鱼打死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