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自动投案有什么要求
首页
>>
法律知识
行为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后,如果能够到相关部门自动投案的话,被认定为自首情节的,那么日后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实践中,对自动投案做出了严格的要求,那到底自动投案有什么要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置于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进一步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
二、自动投案的要求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
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3、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
4、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是指犯罪分子在前述的时间规定内,由犯罪分子自己的意志决定投案行为,他有以下几种表现:
1、真诚的认罪、悔罪、争取从宽处罚;
2、经家长、亲朋好友规劝而投案;
3、社会力量迫使其投案。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这里所指的司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个人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负责人。
(四)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三、应该向哪个部门自动投案
并自愿置于其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如果犯罪分子就近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机关或其他有关人员投案,也可认为是自动投案,但其主观上必须出于自愿、主动。
通过上文对自动投案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我国对自动投案是怎样要求的吧。根据规定,此时是犯罪分子主动向公安、检查、司法审判机关投案,而只有做出了认定之后,才能作为自首情节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怎么进行分配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说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标准和依据,相信您都会有很多话想说吧。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明白谁有资格分配,然后再考虑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会为您......
·
股东变更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股东变更的情形具体有哪些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几年中,控制权转移事件层出不穷,每年都有很多公司发生了第一大股东变更,也有的股东并非是第一大股东,但是变更的情形也时有发生,那股东变更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股东变更的情形......
·
民事诉讼申诉与上诉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申诉与上诉的区别是什么?一、上诉和申诉的定义在诉讼法中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山的......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
上海静安区、宝山区婚姻家庭类律师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律师可以帮你起草离婚协议,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约定清楚,为您在婚姻中争取应当得到的利益。 协议离婚不成,只能诉讼离婚,只要有乙方不同意离婚,..次.都不会判离,给予双方6个月的和好期间,6个月不能......
·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老子。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现结合自己办案的经验和大家谈谈怎么把钱要回来。、 要带的东西: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欠条或借条、银行转......
·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变更项目程序走完,领到新的相关证件,即可进行注销,程序如下:一、公司注销的条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承包土地的人对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合理的使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经济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灭失,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会消灭呢?一、土地......
·
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什么在我国要想成立公司的,那么首先要办理公司注册,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注意注册的时间点从实践经验总结来看......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对方抚养费一分都不付
·
常州劳动法,本人在某纺织厂上班,一天上12小时两班倒
·
劳务工在施工现场因为疾病死亡 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件事san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就离不了吗
·
姑妈有义务赡养爷爷吗,一直以来爷爷和我爸爸一起住
·
你好!陈律师,我收到你寄的支付宝律师函,我目前确实没有能力偿
·
房产问题,你好,你好,我咨询个问题,今年我老婆在法院起诉
·
我在厂里做了三个多月 现在公司要搬 请问律师可以赔偿多少
·
我缴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给缴纳五险?
·
会长:您好!我最近在新乡摊上刑事案件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