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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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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
专利
权提前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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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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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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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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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终止,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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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登记和公告。
二、
专利
权终止后还能恢复吗
根据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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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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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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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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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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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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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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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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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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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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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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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期限届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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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三、
专利
权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1、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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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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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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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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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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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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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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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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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2、
专利
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
专利
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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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终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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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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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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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上公告。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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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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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3、
专利
权人放弃
专利
权。
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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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后,
专利
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
专利
权,
专利
权人放弃
专利
权的,应当提交放弃
专利
权声明,并附具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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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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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
专利
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
专利
权声明。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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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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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手续应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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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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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声明。主动放弃
专利
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
专利
权只能放弃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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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放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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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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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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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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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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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专利
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
专利
权的声明。除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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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
专利
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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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
专利
权声明。
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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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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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
专利
权。
专利
局收到放弃
专利
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
专利
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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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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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之后,都会有一个固定的法律保护期限,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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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发布任何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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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声明,每年也都按照既定的规定,到指定的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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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费,那么在保护年限届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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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才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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