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在合同条款中,都会有一些不可抗拒的条款,当遇到这些情况时是可以免除责任的。虽然在签订合同当中没有注明,但在法律中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有哪些?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不可抗拒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项例外条款。它的作用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如果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是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后果。
二、不可抗力事故一般应具备什么要求
(1)是合同签订以后发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所造成的;
(3)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包括由于自然力量和社会原因引起两种情况。至于哪些意外事故可以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商定。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暂时中止合同即延迟履行合同。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只能暂时中止合同,以及援引不可抗力条件所应提供的证明、通知对方的时间和手续等,都应在不可抗力条款中予以明确。
三、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有三种:
1.概括式规定。即在合同中不具体订明哪些现象是不可抗力事故。例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在与另一方协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所受影响的时间,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2.列举式规定。即在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出哪些是不可抗力事故。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均不能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缓引。例如,“由于战争、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暴风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则可以推迟装运时间,或者撤销部分或全部合同,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发生事故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出具。”
3.综合式规定。即采用概括和列举综合并用的方式。例如,“如因战争行为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买方或卖方不能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如此种行为或原因在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后继续3个月,则本合同未交货部分即视为取消。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注意事项
有关当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适当的证明条件。对方接到通知应及时答复,如长期拖延不予处理,也要负违约责任。
2.要认真分析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约定范围,如不属于合同规定范围时,一般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
3.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履约的程度等具体情况,适当地处理在履约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对于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为您整理到此。当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的时候可以免除责任。虽然在合同中没有写明,但并不影响它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并购贷款条件都是有哪些
并购贷款条件都是有哪些一、什么是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二、申请并购贷款基本条......·
a股上市公司债券能买吗
a股上市公司债券能买吗股票的种类有很多种,您听说的其中就有a股,a股上市公司也比较多,您在选择a股股票的时候是很谨慎的,但是也有疑问的,那就是a股上市公司债券能买吗。股市行情不好,造成了很多朋友都在担心股票的安全。下面我们就和您仔细说说a股吧。一、a股上市公司债券能买吗a股上市公司债券是可以买的,但是要符......·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一、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提前还借款利息能否降低,首先,就利息的利率而言,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作为债权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行使。具体到行使过程,需要由人来完成,就衍生出了留置权人的概念。那么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我们总结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掌握。一、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律人格在本质上没有与本人分离,企业被撤消后,其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可以提起诉讼.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所以它的债务在它被注销后应该是转移给投资人的,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应原理,债权也要......·
债务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务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债务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1、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条件有哪些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样征收房产税
少有人对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什么是房产税,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这些问题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交出去的钱总要知道用以做什么吧,今天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下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房产税首先,在了解个人房产......·
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很多时候,确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都是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而此时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时候,那么肯定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无效婚姻存......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
湖州市看守所会见律师、取保候审
湖州市看守所会见需要文件有所函,委托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亲属..证明.委托律师看守所会见,办理取保候审,阅卷,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缓刑,从轻减轻量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
长沙胥律师团队成功辩护贩毒案
嫌疑人董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经公安机关抓获,随即采取刑事羁押措施。在羁押期间,嫌疑人董某家属通过本..联系到本律师,希望本律师为其担任刑事辩护人。本律师在询问了董某家属基本情况后,接受该家属的委托,先期会见了嫌疑人董某。嫌疑人董某对于犯罪基本事......
·
贪污罪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判刑
贪污罪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判刑对于涉嫌贪污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侦查阶段申请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话,证明其实犯罪行为并不是那么严重。那么您知道贪污罪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判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贪污罪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判刑四十......·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洽商,甲方______承建______工程中相关分项工程发包人给乙方实施完成,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协议离婚,夫妻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支出的费用是比较多的。而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需要预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那究竟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呢?而此时又该怎么去法院交离婚的费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