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哪些人能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哪些人又可以作为被起诉的对象。关于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
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起诉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离婚诉讼中主体资格确定的内容,同时还为您准备了起诉离婚的条件知识。诉讼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是比较麻烦的,因此当事人要是不知道在诉讼中如何维护自身利益的话,可以通过网站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后怎么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往往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需要变更的,要先和另一方协商才行,如果协商失败怎么办呢?离婚后怎么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民法通则有关于孩子......
·
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当今社会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再婚问题也成为了当今比较受人们关注的问题,重组家庭并不是那么简单,特别是涉及财产问题。那再婚后离婚的财产怎么分割的呢?再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下面就让为您解答。(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
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离婚?
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离婚的理由总是各种各样的,如出轨、闪婚闪离等,当然还有在男方提出离婚的时候,女方不愿意离婚。那么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离婚?1、首先我建议您应该心平气和的与女方谈一谈,如果能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那么你们就......
·
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
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起诉离婚时需要多少费用,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往往要经过两次诉讼,在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后,另一方如不满判决书可根据法律规定提起上诉。在另一方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受理法院基本会判决离婚。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我们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上诉费用如何收取1、起诉离婚......
·
哺乳期离婚怎么确定孩子归属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有哪些?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属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的规定:......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全称:______(盖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该代表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
保单质押率的含义是什么
保单质押率的含义是什么一、保单质押率的含义保单质押率,实际是保单质押贷款利率。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
·
老公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老公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在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吵架,为了让老公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有的会让老公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书可以给人以警示作用,那么老公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老公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
·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武汉市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引起了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因......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
寻衅滋事罪 上诉后成功得到法院的支持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的规定,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妻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了解......
·
湖州律师谈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时,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条即是对预期违约的规定。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
·
债权债务转让委托书 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甲方:中国工商
债权债务转让委托书债权转让委托书范文: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下称:甲方)乙方:(下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如下:一、乙方依据本协议自甲方受让蒋美亚(身份证号码:332624197509262841)与甲方签订的......
·
婚前财产公证多少钱
当下,不少男女在结婚之前都会办理一个婚前财产的公证,这样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婚后就财产产生纠纷,并且还能保障自己利益。那么您知道婚前财产公证多少钱吗?具体手续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婚前财产公证多少钱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去......
·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发......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在网上做兼职却被骗了
·
父亲借高利贷儿子不知道,有没有偿还的责任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责任划分
·
帮别人向银行贷款纠纷
·
老赖,拖着不给工程材料款高达60万
·
那部分可以报销,我在北京
·
如何要回欠款,朋友反目,朋友反目,借钱推脱不还。有借条在,没写还
·
无房产证无土地手续的房屋合同有效吗?
·
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我家房屋要拆迁,我盖了两间,村里要把我另一间当违章处理,村里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