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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离婚律师处理常州市离婚家庭的纠纷案件,包括起诉材料,收集证据,代理进行诉讼等,对于离婚家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都有非常丰富的经验.csj64.com。常州离婚律师解决当事人婚姻纠纷、房产分割、离婚房产纠纷、房产继承等法律难题。

常州离婚律师专业处理常州地区婚姻家庭纠纷,受理离婚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等专业离婚法律服务。执业以来成功处理了大量的离婚纠纷案件,尤其擅长解决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欢迎来电咨询。

★常州离婚律师网业务范围:
接受婚姻、家庭方面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代理涉外离婚诉讼;代理婚外情及夫妻.同财产调查取证;代理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csj64.com

★常州离婚律师谈同居析产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男女同居期间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长三角律师网。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
  (1)因人身..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2)非人身..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csj64.com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
  (1)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
  (2)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csj64.com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
  (1)同居前取得的财产。
  (2)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常州离婚律师谈同居析产的处理原则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有财产.csj64.com。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同财产。
  由于同居..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长三角律师网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csj64.com。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常州离婚律师谈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离婚是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既存的合法婚姻..予以解除的行为。而无效婚姻是因男女双方的结合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csj64.com。尽管离婚和无效婚姻的最终结果都能导致男女双方婚姻..的终止,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着将两者混为一谈的现象。很多在婚姻..存续前就存在结婚要件的瑕疵,而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往往主张的是离婚,而非婚姻无效。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离婚与无效婚姻有着如下明显的不同: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但两者有本质区别.csj64.com。从诉的性质来看,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主要在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人民.起诉离婚,是为了从法律上通过夫妻身份..、财产、子女..的变更,解除原有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其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csj64.com。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为普通程序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为特别程序之诉。无效婚姻解除的是违法的婚姻,不具有合法婚姻..这一前提条件的男女之间,根本不存在离婚与否的问题.长三角律师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案由,表达的是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及其争议,而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案件的案由表达的则通常是当事人请求对各种法律时间或行为的确认。离婚纠纷表明的是当事人对于是否解除他们的夫妻..存在争议。婚姻无效之诉表明的是当事人或利害..人请求确认该婚姻不具有合法性。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在婚姻成立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这就决定了两者的具体事由不同。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csj64.com。在诉讼离婚中,离婚的法定理由为:(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长三角律师网。这些事由是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具备这些情形,是否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并不必然导致婚姻的解除。而且,如果经.调解和好的,婚姻..继续存在。而无效婚姻的原因,则是违反了结婚的法定条件,即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的情形。具备这些情形,则其婚姻..自始无效;而且,在解除当事人之间的..时,直接解除无须经过调解。
  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长三角律师网。离婚应当自该婚姻..解除之日起生效.长三角律师网。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
  4、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长三角律师网。离婚只能有婚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长三角律师网。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5、两者处理的程序和条件不同.csj64.com。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两者都可以依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来解决.长三角律师网。但对于离婚而言,当事人对于争议权益的处理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可以进行调解解决。而且,《婚姻法》第32条将“调解无效”作为人民.判决准予离婚的必经程序,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离婚的实质性条件。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同时,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协议离婚还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双方发生争议,则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而不能再适用行政的程序。对于无效婚姻,由于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往往涉及财产、子女权益的处理,依行政程序解决的一旦发生争议即应通过诉讼解决.长三角律师网。根据各国立法通则以及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只是以诉讼程序进行,且当事人的相关处分权受到国家的干预。人民.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
  6、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离婚的法律后果在于解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身份..的同时,还要对夫妻.同财产进行分割。无效婚姻的双方不享有《婚姻法》赋予配偶应享有的权利,如夫妻财产权、生育权、继承权、同居权、抚养权等.csj64.com。由于无效婚姻在同居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婚姻的效力,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2条的规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常州离婚律师谈人民.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
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次起诉离婚的.长三角律师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常州离婚律师谈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常州离婚律师谈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常州离婚律师谈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常州离婚律师谈证明婚姻..存续期间有.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长三角律师网
6、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常州离婚律师谈夫妻离婚公司股权的分割
越来越多的婚姻纠纷涉及到公司股权的分割.长三角律师网。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长三角律师网。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同时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长三角律师网。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csj64.com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csj64.com
7、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8、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长三角律师网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csj64.com。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长三角律师网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的支持。.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4)、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9、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csj64.com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长三角律师网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csj64.com。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10、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长三角律师网。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的审判实践,.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长三角律师网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长三角律师网。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 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支持的可能性较大.长三角律师网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常州离婚律师谈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要点
  1.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3.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加害者予以行政处罚.长三角律师网
  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可将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作为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依据,要求离婚.csj64.com。受害者也可同时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加害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csj64.com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提出刑事控告的同时,也可以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暴力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受害者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时,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注意保留丈夫殴打她之后写下的悔过书,其中应有对方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的行为;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偕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常州离婚律师谈同居析产的处理原则是:
  (一)个人财产: 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csj64.com
  (二).同财产 :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csj64.com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长三角律师网
  3、对双方.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同债权各半分享;.同债务各半偿还.csj64.com。但.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长三角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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