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玄武区 >> 玄武区半山园 >> 专业推荐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玄武区半山园专业推荐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玄武区半山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专业推荐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专业推荐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专业推荐法律咨询
·本人96年结婚,现住南京鼓楼区童家巷...
·房证不改名字可以吗,我姥爷在世的时候...
·叶兆伟副院长现在何处就职???...
·合同纠纷,律师你好!我现在租得店面是...
·必须结扎吗,我是农业户口生二胎后孩子...
·微信转账被骗了咋样才能追回,一个月了...
·两个人共同买货物,另一个人不想还,能...
·离婚诉讼和户口回迁的问题...
·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交社保的公司和签...
·这算不算诈骗,我在从化一间外资公司工...
·回收到没有发票的笔记本电脑转手卖掉有...
·六合二手房律师...
·栖霞欠款律师...
专业推荐法律常识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一、土地纠纷的常见情况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5、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6、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二、土地纠纷处理的办法有哪些?1.协商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土地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也非常多,依据土地纠纷类型,最有利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征收补偿协议、土地承包合同等。二、土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1、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一个好办法是因地制宜。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大部分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尤其是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多是为了地邻之间某家多种了一垄半垄、某家地边过了一点界、甚至于某家拔草时往自家地里扔了一把草。对于类
·不赡养老人违法么?怎么履行赡养义务
  不赡养老人违法么?怎么履行赡养义务一、不赡养老人违法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子女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1.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客观要件: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第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为不作为,即应该承担赡
·农村宅基地流转将迎来政策拐点?
  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是造成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隔绝的重要壁垒,这一现状极大地限制了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宅基地的流转若能设计、实施得当,将能促进农民福祉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将来全面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铺垫。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僵化,造成农业生产力落后,是农村经济近些年日渐衰退的根源。土地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限制流转,虽然保证了农民的基本生存需求和社会稳定,但也阻碍了人才、资金向农村的流动,从而限制了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农
↑回顶部
玄武门 廖家巷 小卫街 东方城 台城花园 仙居雅苑 观音门 珠江路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玄武区半山园律师首页 南京玄武区半山园律师找律师 南京玄武区半山园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玄武区半山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