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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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春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2016年6月7日借我五万块钱一直找不到人刚开始说等等会给你的电话也换了我不能等了我想报案吧
·律师您好:我是在南京工作的,在2016年6月份开始对方向我借钱,累计到2017年6月份一共7.5万元并写了一张借款条,后来又向我借了5200元,前段时间在今年4月份时打...
·前不久,我的弟弟骑电动车回家,被一辆小车撞了,这辆小车在拐弯时未打转向灯,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弟弟双脚小腿处粉碎性骨折。请问应该向肇事着提出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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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违约,而且装修质量很差,明眼都能看出差
·我是南京金鹰国际保安在16日夜里被酒店经理打了经过几天治疗现在眼睛还有点模糊眼下面软组织挫伤脸部还没有完全消肿。眼睛内有於血。头部做CT没什么大碍。像我这情况应该索赔多...
·15周岁的孩子在法庭上证言证词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6薛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情侣关系,第一次有点强迫,以后都是自愿,现在分手一年又想报案了。这样的判刑吗
·在廉江市塘蓬法院起诉都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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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上被人骗100元钱,对方以xx强开额度收取手续费为由进行诱骗,请问这个钱网警能追回吗,交易记录,聊天记录都有,
·谈了三年的男朋友,已经和别人结婚了,与本月27月在新市法院开庭,起诉要求退回之前花的30万
·你好,考取律师资格证一定要学过本专业吗?非专业的能考吗
·委托开发商出售房产3年,至今未得房款,开发商理由是银行按揭贷款未下放,请问我应该如何要回房款?.
·我是岔路口村的,在2008年5月的征地中,被村领导们诱骗假离婚,假结婚使其早日签下协议,其后2009年,搞了个什么揪错,说什么以前的合同无效,要从新签协议,请问,我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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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家婆妈在摘茶叶下午下班途中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吗。要请你帮忙
·我有这样一个事我朋友的老婆去世了是脑出血抢救花了好多钱都没报销也没有丧葬费在没去世的时候她们厂破产了现在有一部分资产卖掉了领导要自己吞掉工人知道了闹事然后决定要给工人分...
·我的父亲死亡,房照的名字是他的,现在我的母亲想改名需要到哪里去办理
·你好,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我父亲去世两了,多少遗产儿子也没透漏,可最近我听说女儿可以走法律程序分割一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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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过彩礼,没领证,女方跟我妈有矛盾,然后有自*倾向,试问我彩礼能要回来吗?
·上班时,电瓶车撞了下班的,没有伤残,住院了。请问我需要赔付哪些费用。如果对方走工伤,我赔付的费用有变化?
·我的爸爸在南安詩山下坡鄉有一片店屋的地,我三叔的兒子建四層店屋在那片地,我要回那屋地,他不給,希望律师帮我
·09年镇政府泥草房改造我的房被强扒,一分钱没给我,现在回迁要我30万,我的房证照齐全、门市房,国有土地,法院不受理我该怎么办呢?
·请问违反超生且未缴纳费用,人被抓走后不知所踪,如果一直不缴费,人会被判坐牢吗?如果被判会多长时间?如果不会坐牢,是拘留还是怎样?求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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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的之前我自己购买了一套楼房现在马上要结婚呀用不用公证一下我的房子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嫌疑人涉嫌传播不良视频,猥亵未成年,已被看守所关押17天,目前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嫌疑人属于残疾、头脑有问题类残障人士,请问会关押多久,会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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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重复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重复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注册地址作为一间公司从事日常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作为一间公司主要办事机构的常驻地,它的选择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公司注册地地址也是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首要因素之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供住所证明,一次来证明即将注册的公司对该住所享有使用权。那么,公司注册地址重复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呢?我们来为您解答。公司注册地址重复使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公司机构所在地。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公司的办事机构往往有多处,考虑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地址只能...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

·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
    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一、法院判决多久被列入失信名单?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判决后多久上失信执行人名单,法院对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的人可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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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起诉书,当然还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那您知道这个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1、立案;2、被告提交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4、通知当事人。(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一、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2、注册资本(金)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生产企业可视情况放宽条件)。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二、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材料首先,公司内部先确定法人和股东安排,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一、授予专利的要求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三性”要求对专利申请和审查来说都十分重要。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基因专利也必须符合“三性”,在实用性上还有更高要求。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在理论上,又可以分为绝对新颖性(不为公众所知),相对新颖性(未被公开使用)。基因序列的新颖性判断比创造性和实用性简单,往...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有哪些调整的地方?4月1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受调图影响,火车票的预售期也有变化,此前火车票仅发售到4月13日,3月21日起火车票逐步恢复正常发售。虽然春运已结束,但火车票预售期一直保持30天不变。记者登录12306网站查询发现,以4月14日为界,4月13日及之前,潍坊出发去往各地的所有车票均正常发售且余量充足,但4月14日后,潍坊至北京、上海方向的车次显示“列车运行图调整、暂停发售”字样。记者从铁路部门了解到,4月1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此前火车票仅发售至4月13日,4月14日及以后始发的旅客列车定于3月21日起开始发售。...

·故意杀人犯罪怎样赔偿
    故意杀人犯罪的,严重情况就是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而要是情节比较轻的话,或许就是给受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而无论是怎样的损害情况,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做出民事赔偿。那么您知道故意杀人犯罪怎样赔偿吗?以下是详细介绍。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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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小孩有份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跟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游戏厅工作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相信很多朋友都去过游戏厅,也听说过赌博罪,但是您知道开设赌场罪吗?以及在游戏厅工作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吗?接下来,的我们将针对游戏厅工作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吗这个问题进行详细介绍。一、游戏厅工作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吗1、如果在工作中没有从事对赌博活动进行服务,就应当无罪。2、达到开设赌场罪条件的,有可能被判刑。3、如果对赌博的事情不知情,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果知道,那就涉嫌开设赌场罪了,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二、开设赌场着定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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