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建筑律师

 绿春专业律师>> 离婚继承 劳动工伤 公司 合同债务 投资证券保险 建筑房产 交通医疗赔偿 刑事辩护 行政 知识产权 海事 涉外
 绿春周边律师>> 红河 红河州 个旧 红河县 开远 蒙自 屏边 建水 石屏 弥勒 泸西 元阳 金平 绿春 河口 
 首页 >> 红河 >> 绿春律师 >> 绿春建筑律师
  建筑律师
  建筑律师

  服务范围
·红河绿春建筑律师团队竭诚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云南绿春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权属、工程承发包及总分包、工程质量索赔、工程款追索等各类纠纷的仲裁和诉讼,红河绿春建筑律师为各类建设企业代理项目投资和融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建设工程承发包等专业合同的谈判、制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绿春建筑律师业务范围:绿春建筑律师,绿春建筑工程律师,绿春建筑房地产律师,绿春工程欠款律师,绿春建设工程律师建筑许可,土地使用,装饰装修,招标投标,物业管理,施工承包,业主维权,工程管理,房产赠与,房产开发,房产继承,工程索赔,工程欠款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绿春建筑律师法律咨询
·近日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报道说卖米肉的以三无产品的名义被打假了,那路边上小早餐店铺,包子店铺,路边摊,小吃店铺,奶茶店,蛋糕店,零散的五金用品等,这些用一次性包装的又有多...
·摩托车驾照扣完分了,摩托车没年审,摩托车醉驾撞到货车小车上面去了,摩托车车主当场死亡,而且摩托车盘带了一个人已经在医院治疗,请问一下摩托车车主要不要付其他什么责任,还是...
·我开了一家电器修理部,前几天上门给人家修机器不小心把我手夹了,医疗费花了3万多了。请问我能向事主索赔吗?
·绿春建筑律师:
·我在未成的时候欠别人五千块钱,因为我买了他的摩托车,然后当时也没钱,就写了个欠条,然后他现在要起诉我了,我该怎么办,我说自己工作还给他
·你好!我是常州市钟楼区泰盈八千里花园业主,物业公司保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擅自把我电瓶车移动位置,把我电瓶车手把龙头转向弄坏,导致失灵。本人当时不知道车坏了刚骑两步就摔了下...
·会计  挪用私人企业30万元钱,算不算挪用公款?如果没钱还上   该判刑几年?
·谢律师你好!请问一位女同事在一年多时间内,利用多种手段,多次骗取我现金三万多,现只有微信支付凭证。可以追回吗?
·我老婆所在的公司电信诈骗而我老婆只是普通员工什么都不知道
·绿春建筑律师:
·企业占农村土地是否有陪尝陪尝多少."w990mamt20
·您好!我营业房出租给别人,协议书写好租期三年,租金每年付,对方只租了一年,第二年不再租,我可以向对方要违约金吗?麻烦帮我解答,谢谢!
·打架轻伤二级,被告胳膊x割口了,现在人拘留
·我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应出示哪些证明证明他们属于合法夫妻
·我想问一下我找了一个兼职工作是北京一个电视购物公司他们经营手表购买者从电视上看到后打电话订购我负责给购买者送货但是他们要我去送货时说是快递公司的我这样算不算犯法
·绿春建筑律师:
·王律师你好,别人借我的钱到期不还,我现在想起诉他要哪些程序呢?另外,起诉律师费和起诉费要提前交吗
·我的房子400多平米政府只给十几万。
·我的生母在怀孕一个多月的时候嫁给养父,在我四岁的时候协议离婚。离婚缘由是怀疑儿子非其所生,我一直由养父带大。后来养父和生母均重组家庭,并各育有一名子女。养父现在与我做完...
·虚开增值税发票
·暂无
·绿春建筑律师:
·我和工地没有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工地会赔尝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
·你好!我们是劳务清包,18年施工,19年停工,现在按合同结算,合同上没有违约条款,损失太大,能维权吗?
·我之前是一名快递员,在黄埭镇韵达快递干了八天工资一分没拿到,另外修车和刮花别人车子都是我垫付的钱,现在一分没拿到
·我申请专利得到申请日后就把我专利公开了会不会影响我申请其他国家专利的优先权?
·绿春建筑律师: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7年了俩个孩子都归了男方,他一生气就打孩子,这次给孩子耳朵都打坏了,我现在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我想离婚,法院多咱上班,我起诉他后他多少天能知道
 绿春建筑律师咨询解答
 绿春建筑律师法律常识
·棚改安置房定义安置房简介安置房
    棚改安置房定义安置房简介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二、相关政策拆迁安置房规费缴纳参照现有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免缴相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

·专利申请公示期多久能撤销?
    专利申请公示期多久能撤销?一、专利申请公示期多久能撤销专利申请公示期后,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能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

·剥夺政治权利起算时间是多久
    我国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包括了剥夺犯罪分子政治权利的处罚,此时对于法律规定的一些政治权利,犯罪分子的一定的期限内是不享有的。那么剥夺政治权利起算时间点具体是多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剥夺政治权利起算时间点是多久1、附加于死刑、无期徒刑时,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2、附加于有期徒刑(包括原判为死缓或无期徒刑依法被改为有期徒刑的)时,其刑期从有期徒刑或拘役被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如果在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算;3、附加于管制刑的,与管制刑同时执行并同时计算刑期,也就是说,此时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刑法41条);4、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
·绿春建筑律师: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右上角编号可以交罚款吗?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右上角编号可以交罚款吗?1、缴纳罚款,正常情况下需要持交警出具的纸质罚单才能缴纳的。如果你到网上缴纳的话,可以凭处罚决定书上面的编号进行缴纳的。2、按现行规定,纸质罚单需要到违章所在地的银行缴纳罚款的。过期未交,会产生滞纳金的。如果是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可以异地缴纳的。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4、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

·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3人怎么计算
    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3人怎么计算一般据实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没有人数的限制。已经失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8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该规定限制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不得超过3人,但该规定已经失效,现在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对参加处理丧葬事宜的受害人亲属人数未作限...

·2023年投案自首的法律条款都有哪些?
    在我们国家,尤其是这种法制比较健全的社会,有些人在犯罪之后可能会意识到自身的错误而投案自首,那么投案自首的法律条款都有哪些?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分子在进行方案之后逃跑,在没有进行警方相关的通知前而意识到自身的错误,这种行为就属于投案自首。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自首情节认定符合法定要件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项要件。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和《具体意见》的规定,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具体如下:(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购房的时候除了要对房屋的位置、朝向等作出考虑外,就是要严格的验收房屋的质量了。一旦发现问题要么不购买要么要求卖方进行修缮。那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如下几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

·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一、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公司因拆迁停产停业员工离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需要根据情况判定:  1、如果公司因为拆迁停产停业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公司拆迁导致停产停业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的,公司可以不用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房屋征收活动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的一般有...
·绿春建筑律师: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签订合同往往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的,但是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发生了违约,那么造成损失的一方会向另一方进行违约赔偿,而这个时候合同往往也就终止了,但是此时的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呢?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吧。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多人会积极的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办理过预告登记证明的人来说,在办理相关登记的时候会对其具体内容不太明白,比如预告登记费收费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一下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您。一、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失或尚未成就时,也就是说权利取得人只能对未来的物权享有请求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而进行的预先登记。《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

绿春建筑律师
www.csj64.com
©Copyright 长三角律师网 since.2000
2026/3/16 0:33:49.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