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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泸溪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湖南湘西泸溪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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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溪刑事律师法律咨询
·离婚提过法院解决,而且现在是我妻子起诉我,我必须要找个自己的律师,还是不一定要找传唤必须是传唤到本人才合法才算数吗?如果没传唤到本人,即使缺席出庭,被起诉人还是有答辩权...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w990mamt20
· 我老公的父母在02就已经协议离婚了。而且他爸爸和别的女人结婚 生子了(合法的),但是他的爸爸一直住到我婆婆家来,还经常一起 出席家里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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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了会怎样
·大陈镇星龙制衣厂代班费10天都不打过来
·符合晚婚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女方可以享受晚婚假。
·有借条,就是说没钱还,中间协商一次说春节前还一半,春节也没有钱还我。借条写的是一年期,到这2021年2月16号就两年了,过了春节去起诉他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因为超期...
·我是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的服装商户,我们所租用的是商业街店铺,最近房管局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下文,要求办理租赁备案手手续,另要收取1%-2%的房屋租赁手续费,想咨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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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该如何处
·我劳动合同没有签期限,只签了入职那天日期,而且他们公司还要扣我其他费用,实际与正式工一样,但是留年奖不给我,他们合法吗
·我有个朋友他摩托车无证驾驶撞到人了,这个情况严重吗这种情况一般会怎样处理
·我想承包邻村旱地30年自己打井,可离国家规定的30年只剩几年了;请问我该怎样签合同,可否承包30年,可否得到法律保护
·未决犯和案件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亲属可以去看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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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岗职工被判刑出狱后退休问题的最新规定?
·你好我是灵璧县尤集镇邱楼村的,别人2020年10月十二号买我黄豆许我当天晚上给我打钱一共是一万一千四百块钱到现在拖着不给我,我该怎么办是否能起诉,起诉费多少?
·你好,我是安徽人,在上海工作017月公司减员,协商赔偿后,我的
·涉嫌诈骗,怎么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帮我吗?速回信息,急
·情侣拍拖之间对方一直以借钱为由借了女方六七万,现在钱不还,还不能分手威胁女方,还在抖音播放女方相片,我是先报警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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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说达不到,合格率多少就罚款多少。私自去除不良品重量,让合格率达标,公司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15吨原材料浪费,损失90万为由开除我,,可以无偿解除合同吗,...
·公有住房次承租人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
·你好我在美容店里做了艾灸,肚子起了明泡,还让我办490的卡,我感觉这也太糟心了,这种怎么处理
·我小孩14岁有点精神障碍,通过微信把我老爸看病用的31966元钱打赏主播啦 现在我想追回该怎么办
·我去年6冄至11月在张家口市宣化沙领子镇南星村干了—个售楼部,外装璜干挂石财,到现在没要上工钱请给我指导—下怎么才能要上,这钱是小老板拿走了,现在小老板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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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在劳动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工辞不了的问题
·徐律师好:有个问题向您请教。淮安区南尧小区有二手房可卖,因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想买却又害怕。该小区因二环道和关天培路占用南尧一组、六组、十五组土地,在五组给他们地皮建...
 泸溪刑事律师法律常识
·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拥有了土地使用权,那么就可以获得很多的收益。当然,现实生活中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让也可以收到很多的收益,那么。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售土地使用权,那么所得到的收益,也就是土地使用权出租金的一些金额收益。当然使用土地的人,他可以得到土地的使用权。二、法律适用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缴纳如何计算?1、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问题、契税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成交价...

·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资本需要多少?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资本需要多少?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资本具体的数额也要看这个公司的类型是什么,法律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注册资本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标准。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如下:1、非公司企业法人: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基本要求:(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
    工伤看病当天算不算病假?工伤认定以前的假期计算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假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那么应当按照公司的病假程序处理。工伤认定下来之前可以按病假请如果算工伤的话可以要求按工伤假补回工资差额也可以跟厂方协商解决。二、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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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能分开吗?
    婚后共同财产能分开吗?当夫妻双方离婚时,是必须进行财产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如何分割共同财产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一、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则便强制拆除,但其实不用过于紧张,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相对人有对该通知书或者决定书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两个月内,而行政诉讼是在收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提起,所以在法律上房子至少可以保留六个月,而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收到一审判决后,如果对我们不利,还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转卷的过程一般都在二到三个月,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如果提起法律程序,从接到通知书或决定书到二审结束可以有一年半的时间保留房...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婚内可以分夫妻财产吗
    夫妻在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只要满足法定情形,其实也还是允许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关于婚内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为你解答。一、婚内能否分割夫妻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才可以分割。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

·行政拘留律师证被吊销吗?
    行政拘留律师证被吊销吗?如果不属于执业被拘留,不会,要符合《律师法》《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一般受贿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
    很多时候受贿与贪污行为都是连在一起的,但事实上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罪名,虽然《刑法》上面对这两个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是一样的,不过在定罪处罚的时候罪名也是不一样的。那根据相关规定,一般受贿罪判几年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受贿罪判几年怎么处罚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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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是什么
    一、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是什么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一)双方饱受相思之苦,容易引发不满;(二)因生理或心理的需要,为第三者提供机会;(三)容易产生互相猜疑,不信任,影响夫妻感情;(四)最终离婚。二、夫妻长期分居的原因夫妻长期分居的原因,可能是因工作、学习、感情等主客观原因,不能或不愿意经常在一起共同生活。(一)客观原因1、因为工作原因使得夫妻长期两地分居;2、因求学的原因使得夫妻长期两地分居;3、其他的客观原因;如一方犯了刑事犯罪或子女求学一方需要照顾等。(二)主观原因1、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冷战而分居;2、因为第...

·老板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老板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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