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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溪投资并购律师法律咨询
·舟山的人欠我钱不还,已两年多了,我有近两年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他吗?该怎样做?
·我的合同没到期可是公司要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办啊公司给我放长假让我休息两个月但这两个月给我也不发工资这事我应该怎么办公司的理由是让我冬眠我们是物业公司说是一月二月是淡季领导...
·我今忘记交医保费了,明可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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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6年多,现想起诉追加孩子的抚养费
·有很多当年从崇明领养的孩子,大都入公安全国团圆行动网。咱们崇明丢失孩子的家人怎么登记入库
·你好,我现在没有结婚证,没有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能办下来不能?
·故意伤害案申诉
·晚上开车自己发生事自己撞路边了副驾驶受需要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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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发生交通事故现已出院,经交警队调解未达成协议,最佳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受害人能得到哪些赔偿?
·在皮草城买的衣服,没有小票,不喜欢可以退货吗?那老板不允许退
·我要起诉传销,把我害了七八年了,我要报案
·都安瑶族自治县保安乡一村民借钱不还,请问去哪个法庭起诉他。谢谢
·卖方在2013年9月与中介和买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当时我的房子还没有办产权,合同规定于2013年12月20日进行交易(当时估计这个时间可以办下来),定的违约赔偿是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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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们好,我想买一套房子,房主现在房产证还没到,两年后房产证可能下来,房主要付全款,房主说保证不扯皮 ,合同 上也写办房产证的时候,房子涨价不会再...
·你好, 请问:为客户供货几年,累积了几万元货款,跟客户要款时,客户总是月头说月底付,到月底又说过几天,一直拖着不付,由于每次送货都是走快递的,所以没有送货证...
·您好枣庄一共有几个拘留所
·老公8.3在高安市公司,干活骨折
·我妈被车撞了,对方全责!骨折,住院12天,医药费4000!估计能陪多少钱,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震泽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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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77年工伤,未做工伤认定(2012本人做工伤残疾鉴定为:肢体残疾三级)现在单位破产拍卖清算对我的工伤单位同意赔偿(有证明材料),请问工伤赔偿标准应按那年的工伤保...
·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一个多月
·前妻带孩子意外受伤"1264913l"""离婚一后孩子要手术治疗前妻有责任要承担医疗费吗我可以起诉吗之前离婚是协议离婚孩子扶养费也没要。谢
·保险理赔不合理,我要提出诉讼,是否超出实效期
·我就是两个户口,一个城市户口,一个是农村户口,我想注销一个他一般会把我的城市户口注销还是农村户口注销呢的城市户口注销还是农村户口注销呢?我就是两个户口,一个城市户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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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在石厂上班机子压断两个手指。
·朋友转走我卡里钱,现人已经找到,钱没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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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包括: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对案件的正确裁判。

·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贷款吗?
    由于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很多时候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立的。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很多,包括从土地买卖一级市场或者土地转让二级市场中。土地使用权从本质上是一种有益物权。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贷款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一、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贷款吗?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公司融资取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获取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资金,再把这笔资金投入开发建设,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是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在工程质量控制上面,监理机构的责任非常大,其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质量抽查,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那么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共同了解下吧。一、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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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有效,微信签订合同属于以信息网络方式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离婚时能不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

·醉酒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如何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要看定性而异,如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犯危险驾驶罪能否判缓刑
    对于罪犯来讲如果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的话,那意味着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要是犯危险驾驶罪能否判缓刑?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危险驾驶罪能否判缓刑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但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而具体的缓刑条件包括以下几种: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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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提出...

·收养人条件是什么,收养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条件是什么,收养人要满足哪些条件建立收养关系的,当事人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包括了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那么您知道收养人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根据《民法典》第6、8、10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1)年满30周岁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收养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0周岁,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这一规定是与世界各国民法典规对年龄的限制较为接近的。法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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