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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珞璜镇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重庆江津区珞璜镇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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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珞璜镇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百姓在自己家院子外面打了一口井,现在由于城市规划要修一条自来水管道,经过这口井!老百姓索要觉赔偿,此事怎么解决,根据什么法律法规,谢谢
·您好!我丈夫生前在外借钱,我一点也不知情,现在对方起诉,我家中生活困难,我该怎么办?
·我的孩子因偷渡在临沧被拘留。怎么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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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在自己承包的荒山上办理了一个家庭农场去政府给我们批了两亩八分五的建设用地今我们在上面盖了几栋猪舍现在处土地所和乡政府给我们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我们没有超出...
·我上半年帮一个个体户打工,总天数20天每天300元共计6千元,我从8月份开始问他结账,他一直拖止现在,总是说下个星期,从8月份到现在一直说下个星期。.
·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一个多月
·我想咨询怎么讨回债务
·今天我的xx行卡无故被xx电商工扣转走9000块钱,请问我要怎么找回来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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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脚手架倒塌导致摔断两根肋骨,请问这该怎么要求赔偿,能有哪些项目赔偿,能要求赔偿多少?谢谢!
·伊律师,您好,朋友欠我100多万,好几年了,我催讨过几次,总是拖我,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起诉吗?
·在QQ留言上骂了别人,别人说要告我,能告吗
·您好!请问事故对方全责,我是跑xx外卖的无法提供税收证明,需要怎么才能拿到赔偿."w990mamt20
·我是09年5月份公积金贷款买的商品房,交首付款的时候忘了索要收款收据原件,现在只有复印件,今年1月份交房时由于没有原件,没能给我开正式购房发票,跟开发商协商未果,现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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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于2020年8月30日前后借给她同学8.8万元,现在利息和本金都不付了,向泾县人民法院起诉后,对方拿出2020年8月30日前的转帐记录非要说还了12.8万了,对方...
·生了二胎可以选择结扎外的避孕措施吗?
·在不知合同到期,公司辞退,是什么补偿
·别人欠我运费一万元不给,怎么诉讼
·劳务公司欠我工程款一这不给清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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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主题教育活动想去高新区法院庭审旁听,预计20人左右,如何预约?, 
·我已经和丈夫离婚了,是丈夫在2013年借了85000元,离婚是在2015年,离婚时注明债务是各自负担。现法院判给了我,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但我并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该怎么...
·我在交易猫买了个**之战的号,420元,现在被找回了请问可以报警吗,对方收款有银行卡的
·撞人一死一伤,
·借款到期未归还,怎么办,人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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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离婚诉讼,没有财产分割,有孩子,孩子抚养权可以要可以不要。直到离婚完成请律师大约需要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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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珞璜镇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结婚证丢了该怎么离婚
    结婚证丢了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

·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怎么处理?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期间可以享受的种种权利,期间就包括了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但有些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满,那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怎么处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怎么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若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符...

·长春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长春土地使用证怎么办?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4、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二、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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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特征有哪些?
    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合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利,它主要有五个特征,包括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等等,下面我们就围绕财产继承权特征的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

·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
    生母和继母谁有继承权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二、后妈有继承权吗《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婚姻法》第26条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

·一、可撤销婚姻概念是什么?
    一、可撤销婚姻概念是什么?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请求权人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为了贯彻执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受胁迫方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婚姻意志,婚姻法规定,尽管胁迫的婚姻已经成立...

·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
    离婚,对家庭对子女的影响都是很大的,虽然离婚不是男女双方故意为之,但是始终都是失败的经历。而对于子女来讲他们也会从小缺少一部分爱,对其心理会造成很大的阴影面积。那么离婚后子女应该跟哪一方生活呢?是否是由子女的选择为准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这个问题。一、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2、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

·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虽然是一个经济强国,但是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却是参差不齐,所以我们经常会遇到,厂房拆迁的事情。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国家都会给我们一定的补偿。那么作为一个德州市人民,如果我们遇到了厂房拆迁的问题,我们最关心的可能就是有关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了。下面我们将为您详尽介绍。德州拆迁厂房补偿标准一、拆迁资产补偿1、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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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有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有关国家机关,为了预防可能侵害坏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发生或阻止侵害环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继续进行或救济已经受损的环境公益,而以环境公益的民事危害者或致害者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请求,并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判的法律制度。环境公益诉讼主要适用于出现了民事侵权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民事性质的损害,但没有合适的原告提起诉讼的特殊情形。针对民事侵权损害,一般是由直接受害人提起诉讼,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民事侵权行为即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但没有合乎资格的原告提起诉讼,公共利益也因此难以得...

·遗产继承法法规中规定的继承人有哪些?
    遗产继承法法规中规定的继承人有哪些?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二、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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