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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模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名为角色全套的网络培训服务,于2026年1月27日退课,现在还未收到对方机构退换的钱,请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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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禄口人去年10月借我3万多钱,答应一月还款,经多次电话催款总是推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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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不力被开除的员工精神病发,原工作单位应不应该负
·右肩粉碎性骨折肩袖肌腱断裂,肱骨坏死无法上举,交通事故评残几级?
·各位专家:       你们好!我和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本来下家已经看中了,给了定金,后因故又未能...
·狗在家门口被撞死,怎么办
·上门女婿要养女方的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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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担保公司发生经济纠纷
·分居2年以上,名下没有房产,有债务,具体男方有多少债务不清楚 有一16岁的男孩跟女方在一起生活。诉求是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把婚离掉
·我的车停在商铺后面的停车位上,边上是学校围墙,学生从学校里面翻墙跳到车顶上,导致车顶大面积凹陷和天窗损坏,已报警。派出所已查出翻墙学生,学校也已承认。学校给我学生家长电...
·我去父亲干活的厂里给我父亲帮忙,干了不到3天不小心把小拇指第一关节粉碎骨折怎么办
·我怀孕了,男友却不愿结婚也不愿意承担责任,同时他还隐瞒了离异而且有孩子的事实,我该不该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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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满五十四岁,男,昆明市民,请问还能交社保吗
·借了两万一之后要还四万多是不是高利贷怎么解决
·平罗看守所在哪个位置
·持械入室抢劫未遂.被被抢劫夺过器械者捅伤.被抢劫者是否触犯相关法规.如触犯.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家中不明失火,损失惨重,民政局有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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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害。我是司机,月收入万元,能否按此规定赔偿。
·(2025)浙020x执30xx号,罚款已交名下车子还是查封状态,已交快一年了,承办法官,看到请处理一下,谢谢。
·结婚后一个月,未经家人同意,女方就一上班为名跑出去了,50天后才找到人,在家住4天,又跑了,半后,女方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这半女方一直与别的男人同居。请问;男方能要回婚...
·我们刚结婚没有多久我想离婚我改怎么办
·劳动争议时间比较长。您不介意的话,我是准备走司法程序,您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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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公司拖欠社保1年多,有两名员工已辞职的关系一直没有转出,现在那两名员工无法在其它单位上保险,在我不补齐欠款的情况下怎么可以让两名员工转出关系
·我在学校被人欺负,我上初一开学上初二,我初一一回都没上逃课的,因为我怕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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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最近,时常发生妇女违背男性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那么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另一方面,一旦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就要面临严峻的刑法处罚,那么具体来说强奸罪如何量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商品房购销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2.本合同所称现房是指已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尚处于建设期,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4.本合同第一条,必须填明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还是以划拨方式取得。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填原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但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中已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应填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本...

·工伤鉴定等级十级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鉴定之后,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会进行工伤鉴定,鉴定部门在鉴定时是根据鉴定标准判定劳动者所受工伤的等级的。工伤鉴定有十级标准,每一级标准下面都有具体的内容,劳动者根据标准可以大致判定自己的等级,工伤鉴定等级十级标准是什么?一、工伤鉴定等级十级标准是什么?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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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它与见习期的区别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劳动者去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给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试用期应该约定多长时间比较合适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相关的解答,供您阅读了解。一、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

·离婚时的债务应该怎么分配
    离婚时的债务应该怎么分配“夫妻本是从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很多夫妻离婚不是因为感情谈了,而是因为没办法一起面对生活的艰难。很多夫妻因某种原因举债后,一方不愿意承担繁重的还债压力,要求离去。那么,离婚时的债务应该怎么分配?此时需要对共同债务作出处理才行,下文中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的债务应该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所欠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房产合同起诉期是多长时间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一)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

·消费合同纠纷诉讼书的内容有哪些?
    消费合同纠纷诉讼书的内容有哪些?(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二、起诉的流程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

·告重婚罪需要多少数额?
    告重婚罪需要多少数额?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重婚提起刑事诉讼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群众、社会团体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控告而不起诉的重婚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的,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立即解除非法婚姻关系。公安机关发现配偶与他人有非法居留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拘禁并予以招供;多次受过教育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社会组织和有关单位对重婚案件的申诉或者举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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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法定财产的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围绕夫妻财产而产生的问题是很多的,尤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对属于夫妻法定财产的部分和个人财产的部分作出严格的区分认定,那您知道不属于夫妻法定财产的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属于夫妻法定财产的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补偿有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补偿有吗?一、有以下情况,解除合同,不予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若无以上情况,应予补偿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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