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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合肥庐江刑事律师专业办理刑事拘留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代理刑事诉讼等刑事案件,安徽合肥庐江刑事律师处理重案要案、重大案件刑事,为涉嫌刑事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减刑、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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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刑事律师法律咨询·公司法人在外的借款,欠条如果是法人签名,这些欠款算是公司的债务吗?在公司倒闭时,公司其他小股东需要整单这些吗签名只是代表个人,盖公司章才算是公司名义对吧如果小股东已经签...
·合同到期,员工主动辞职,企业要支付补偿吗
·请问,我和别人辱骂,别人报警,但是没有进办案区,派出所有权利让我去办案区吗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欠钱不还,电话不接
·您好张律师,我是上次从浦口到您公司找您的马女士,案子交给您了一个月了,我是房产证被骗案件,我的案子现在还没和我签协议什么的,现在怎么样了
·故意*人罪的赔偿标准
·办理离婚手续须回男方户口所在地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2001年在你们中方人民法院离的婚,离婚证巳失,现在买房需要离婚证可以补吗?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工伤膀子粉碎性骨折,老板因保险公司为由不赔钱,家人来闹还是不赔钱。我该怎么办?
·我有52年土地证,现在想凭证管理自由林地可以吗?
·遭到多人殴打怎么办
·十级伤残赔偿额明细
·派出所设有家庭暴力投诉站、妇联也有接受投诉的部门。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我父9岁出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甲方全责,我去医院查木有事情,但是撞到我的腿还是痛,可以在去医院复查嘛
·公司要求强制退股是否够成犯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丈夫长期对我家暴,喊骂,脏话,恶语不短,我和他没有一点感情,他对自己的孩子也烦,不管不问,经常摔东西,他从小没爹没娘没教养,和这种人在一块,孩子也没法管,和他过的日子和...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一、事情经过2020年11月22日晚11点,我下班回到家门口,发现入户门上方楼板漏水,粉刷面已经浸透、脱落且不断扩大已流向我入户墙趋势,让远在千里之外的丈夫立即给小区...
·现在会见需要哪些材料?
·有个朋友连续几次借我钱,8300 说会还我,一直不还,怎么办
·你好,对方欠款约7、8万块钱,现在人去向不定,电话可联系上,一直拖着,两年了,家的地址清楚,有欠条,通过法律途径钱能要回吗?谢谢
·自己曾经有吸x历史,但是已经戒了半了然后前俩天闻到朋友吸x的烟自己就用尿检版验出了阳性,怎么办?自己曾经有吸x历史,但是已经戒了半然后前俩天闻到朋友吸x的自己就用尿检版...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工程款一年多没给,就是拖着
·对方全责,车无保险,我的意外险是否可以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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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刑事律师咨询解答·本人在工地打工,因为脾气不好,打了人,结果对方5个人上来把我打了,现在对方还在上班,我确上不成班,这个事该怎么处理,* 匿名
·或者问一下当地的看守所。 潘兆忠
·起诉离婚啊。 潘兆忠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咨询当地公安监管支队。 weihaiyang
·报警试试看。 宋瑞岭
·如果有单位,你可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匿名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我要六千块钱对方不同意. 匿名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建议找当地的律师处理。 潘兆忠
·按照调解履行. 律师
·这个要看司法机关了。 潘兆忠
·可以直接联系委托律师. 法律人
·这个只能陪对方了。 潘兆忠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建议赶快报警,必要时可以提供相关材料给警方。 宋瑞岭
·会判你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假设约定利息的话)。 宋瑞岭
·首先,押金房东是必须退的,而且你也没有义务一定要把房子出租出去。其次,你可以按照与中介的协议,要求中介办理相关退还押金手续,虽然当时办理的人辞职,如果合同上有中介公司... 律师
·视具体情节而定,建议解释委托律师辩护 zag1971
·你好,平凉离婚律师为你解答:建议先行协商,协调不成,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建议您... hsxls6666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看伤情情况确定。 weihaiyang
·或者问一下当地的看守所。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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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判你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假设约定利息的话)。 宋瑞岭
·首先,押金房东是必须退的,而且你也没有义务一定要把房子出租出去。其次,你可以按照与中介的协议,要求中介办理相关退还押金手续,虽然当时办理的人辞职,如果合同上有中介公司... 律师
·视具体情节而定,建议解释委托律师辩护 zag1971
·你好,平凉离婚律师为你解答:建议先行协商,协调不成,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建议您... hsxls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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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看伤情情况确定。 weihaiyang
庐江刑事律师法律常识·成都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有不小心的时候,如果发生了事故或者意外了,这个时候如果公司有给我们买保险并负责的话,那么我们在报工伤的时候都会被要求鉴定工伤级别,每个城市的工伤鉴定赔偿标准都不同,那么在成都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又是多少?下面就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二、九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被宣告死亡后再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后再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而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公民在被宣告死亡后又与他人结婚,其原配偶发现并未死亡,又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这时其原配偶并未再婚,对于此时该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结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此种情况下该被宣告死亡人结婚的行为应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二、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由于市场的需求,汽车代驾这一行业迅速的兴起,这是由于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容易被扣分,并且,由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请代驾司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起来看一下吧。一、代驾汽车代驾,顾名思义,就是由专业人士代替车主来驾驶车辆。在一些车主不方便甚至不能自己驾驶车辆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人来代替自己驾驶。代驾公司就是适应这种需求应运而生的。代驾公司提供的业务主要包括酒后代驾、旅游代驾和商务代驾几种。二、代驾的种类1、酒后代驾酒后代驾,就是指由一名专业的司机...
·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
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一、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我国担保法第24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这一规定,主合同变更对担保责任的影响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即:1.主合同变更应经保证人同意;2.未经保证人同意而且是书面同意,保证责任将被免除;3.允许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作另行约定。从该条款的文义来看,对主合同变更并未区分具体情况,可以而且也应当理解为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包括对主债务范围缩小的变更,非经保证人书面同意,都将导致保证责任的免除。那么担保法这...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讲,该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取得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取得的条件:(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二...
·一、离婚财产约定公证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一、离婚财产约定公证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夫妻财产公证应载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财产及债务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财产及债务归属(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的归属);另有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清偿等。二、夫妻财产约定做公证的注意事项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无效。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抚养和赡养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做出约定,约定无效,即使这个约定经过公证也不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要验资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要验资吗?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根据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2、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一、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是什么我们知道如果发生的一些工作性的伤害的话,那么是需要及时的去相关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因为只有确定了伤残方面的等级才能够获得具体的用人单位的赔偿。这样的专业机构不仅能够做工伤鉴定,也能进行工伤保险的赔付处理,非常的专业。二、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
·离婚案件抚养费在我国是怎样确立的?
离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数量是越来越多,因为我国支持离婚自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需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抚养费,这是关键问题,很多人想要知道离婚案件抚养费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法律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有不小心的时候,如果发生了事故或者意外了,这个时候如果公司有给我们买保险并负责的话,那么我们在报工伤的时候都会被要求鉴定工伤级别,每个城市的工伤鉴定赔偿标准都不同,那么在成都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又是多少?下面就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二、九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被宣告死亡后再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后再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而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公民在被宣告死亡后又与他人结婚,其原配偶发现并未死亡,又申请撤销死亡宣告,这时其原配偶并未再婚,对于此时该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结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此种情况下该被宣告死亡人结婚的行为应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二、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
·庐江刑事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由于市场的需求,汽车代驾这一行业迅速的兴起,这是由于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容易被扣分,并且,由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请代驾司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起来看一下吧。一、代驾汽车代驾,顾名思义,就是由专业人士代替车主来驾驶车辆。在一些车主不方便甚至不能自己驾驶车辆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人来代替自己驾驶。代驾公司就是适应这种需求应运而生的。代驾公司提供的业务主要包括酒后代驾、旅游代驾和商务代驾几种。二、代驾的种类1、酒后代驾酒后代驾,就是指由一名专业的司机...
·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
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一、抵押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吗我国担保法第24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这一规定,主合同变更对担保责任的影响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即:1.主合同变更应经保证人同意;2.未经保证人同意而且是书面同意,保证责任将被免除;3.允许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作另行约定。从该条款的文义来看,对主合同变更并未区分具体情况,可以而且也应当理解为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包括对主债务范围缩小的变更,非经保证人书面同意,都将导致保证责任的免除。那么担保法这...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讲,该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取得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取得的条件:(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二...
·一、离婚财产约定公证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一、离婚财产约定公证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夫妻财产公证应载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现有财产及债务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财产及债务归属(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的归属);另有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清偿等。二、夫妻财产约定做公证的注意事项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无效。如果夫妻双方是为了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抚养和赡养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做出约定,约定无效,即使这个约定经过公证也不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要验资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要验资吗?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根据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2、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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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代理意见是什么我们知道如果发生的一些工作性的伤害的话,那么是需要及时的去相关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因为只有确定了伤残方面的等级才能够获得具体的用人单位的赔偿。这样的专业机构不仅能够做工伤鉴定,也能进行工伤保险的赔付处理,非常的专业。二、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
·离婚案件抚养费在我国是怎样确立的?
离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数量是越来越多,因为我国支持离婚自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需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抚养费,这是关键问题,很多人想要知道离婚案件抚养费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法律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