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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平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在XX使用184500元港币假币要判多少
·公司员工离职了,但是在财务处还有2000元欠款,多次联系未果。请问报警处理有用吗?
·您好,18年9月份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合同写明18年11月30日交房,19年2月缴余下的房款,但是至今开发商都没交房,余下的房款也没支付,这种情况如果要求退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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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发商已签订协议,交付了80%的房款,但房子还没有交钥匙,房产证也还未办理。这种情况的房子能买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我方负主要责任,死者要求我们赔偿死亡赔偿金,但次要责任那方已经赔偿死者210000万元。请问我们主要责任还需要赔偿多少钱,死者21岁,女。农村户口。
·借款要不回来
·律师你好!我是做销售的,已经跟公司解除合同劳动关系了,但是事后过了二十多天了,说店里少了一件衣服,要我跟她们一起承担衣服的损失费用。这样的话我们可不可以维权。怎么办?
·本人与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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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盖房子引起的庄子纠纷
·你好,我有一套房子要卖,最后因我这方家庭原因违约过不了户,我和他一直是采取协商的办法,在房子这边有具体的损失我可以赔偿他,没有就在商量,因他现在还和我们的房子是租住关系...
·先问一下基本问题。周六、周日可以到启东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吗?有没有专门的联系电话?需要事先预约吗?
·我们刚结婚没有多久我想离婚我改怎么办
·我老爸被人打伤在医院怎么处理伤情很严重但是我们讲理讲的没用,这厂里都是他的人,都为他讲话,我们说什么也没用我老爸都63了,他是不是不该打老人,我妈也给他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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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做一份公司章程,以没接触过所以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我想了解公司章程是否要经过省政府的认定?谢谢律师!
·出租司机酒后驾车、超载非营运状态发生交通事故,出租公司是否有责任
·我们家里收到南岔县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今天有警员联系我们明天要交2000元的保证金,孩子在云南省西双版纳打工,请问一下钱能不能打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叔叔李xx是在里面吗?我们才知道的想去看一下,谢谢了
·如果产权单位同意把承租人变更成我的名字,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有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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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网上买东西维权怎么办?
·你好,父亲有犯罪前科,可以领养小孩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猜你喜欢咨询推荐咨询专题领养领养是指把别人家的孩子领来抚养,当...
·我的x套餐别人办理了取消不了怎么办
·你好我儿孩**期间进入电信炸骗公司,想了解这种情况法院应跟该怎么处理,
·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公司在重庆渝中参加的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工资找谁拿,找公司还是社保局,再问下,如果是在社保局领请问可以在九龙坡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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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与一辆公交车相碰当时交警判的互碰自陪我们双方也同意了但是车修完后费用超出交强险了现在保险
·17??9日朋友向我借了?微信转账给他2分钟就收取了可是到现在已经一年多?总说没钱?我该怎么办?<
 滦平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一般自书遗嘱必须要执行人吗
    一般自书遗嘱必须要执行人吗自书遗嘱不需要执行人。自书遗嘱只要是本人亲自全文书写、亲自签名、亲自签年月日的,就有效。《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3)遗...

·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大家都知道与公司签署协议或者合
    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您都知道与公司签署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都有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一个公司一定化的象征,不同于个人的私章,合同专用章有着它所特有的意义,它能够代表的权利太多,因此公司应当妥善的进行保管,那么,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想必也是您关心的一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一、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此,《民...

·购房时的定金可以退还吗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还吗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处理定金纠纷,首先按照“合同自由”原则,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办。在实践中,按照法院判决及行业惯例,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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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法院离婚判决书下来多久可以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生效才可以,记得找一审法院索取生效证明,上面会注明判决书生效的日期、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因此建议拿到生效证明后再领取结婚证,而且民政局一般也会要求提交离婚判决书和生效证明的。如果是二审判决书,那么作出即生效。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交二审判决书即可。二、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影响到当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财产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记结婚是否合法等。因为我国采取二审终审制度,故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也随着是一审还是二审判决书而...

·抚恤金继承案件可以一起起诉吗?
    抚恤金继承案件可以一起起诉吗抚恤金不能和遗产一起处理。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其次,关于死亡抚恤金享有的主体问题,如果依据发放抚恤金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给付对象,或者是发放单位对给付有明确的规定,就应该按照规定处理,如...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办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办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同到期的情况中可能有一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此劳动者为孕妇。在这种例外情况中还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在休产假的时候,另一种是产假结束后。如果是后者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前者呢?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搜集到的关于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问题的相关资料。一、孕妇在产假时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后劳动合同才解除,也就是孩子1周岁。并且社会保险应该继续缴纳,生育保险是可以报销的。首先要明确,法律规定的顺延是到法定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劳动合同。二、单位是否到法定顺延期结束要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呢如果不是,就...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二、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虽然不必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些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均没有采取何种方式通知,那么,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均不会影响通知的效力。但是为了防范风险,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佳。因为,若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而需要诉讼的话,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而容易被对方否定,法院也难以查清,给败诉带来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好的办法是让债务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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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          一、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刑罚里,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明确规定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而对缓刑考验期限,却规定为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可见在...

·办案时警察有权拘留多久
    办案时警察有权拘留多久无理由或违法嫌疑,公民不受任何拘留!有违法嫌疑的可以进行12小时盘问,有处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可以继续盘问至24小时,嫌疑人不说明真实身份的、有严重违法行为被当场抓获的、被指认杀人、放火、投毒、强奸的可以延长盘问至48小时。(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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