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镇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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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盛镇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农民工给个体老板打工工资拖欠三了也不给今给打了个条说十月一给到现在也没给我想问问怎么."w990mamt20
·我现在做童车销售工作,经常会遇上关于童车的时候维修问题,这个我们如何向顾客承诺关于维修问题呢?怎样符合法律规定呢?比如儿童电动车。
·一辆车子倒地人昏迷了,被路过的一个驾驶摩托车的人看到了,警方说要对两辆车子鉴定是否发生碰撞,请问能鉴定得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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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法院为我爸签了担保我现在移民外国,我回国会不会给限制不出境‚请律师们为我解答快快快!!!!!!!!!!!
·我的右手食指受伤,上节不能动*,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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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被一个电动车追尾了,交通局扣留我车辆最多多长时间无人员伤亡我的车是单排是他的电动车撞在我车
·我跟我丈夫已经签定了离婚协议但他又返悔了,不愿与我领离婚证,请问有什么好办法吗?如果打官司成功率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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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被骗出去公园被人强制猥琐,隐私部位都被侵犯了
·具体是想让爸爸保证不做某件事,如果违约就如同自意放弃财产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离婚。这样的协议要具备哪些条件才成立,并具有法律效益
·你好,我在公司做了两一共签了两次合同,今第三,之前想辞职,但是公司不给批,现在公司主动问我,意思想辞退我,这样会不会赔偿呀
·国家规定的工伤死亡赔偿额
·聋哑人砍树,树因为风催压倒人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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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在旅店意外身亡,小旅店是合法的,并且也住宿登记过,请问旅店会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尸检后,会有哪些不同的尸检结果,分别都会让旅店的经营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谢谢您
·你好,我在滨州看孙子,2o20年9月21日在滨城区千禧大洒店三楼会议室有一伙自称是国美电器和兰博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推销新扻净水器。能治多种慢性病,净水器七天内包退包换,...
·我和某一公司签的一纸装修合约,总价是6W元,但是实际操作有8W多元,中间差价甲方说要我先垫再补(口头),如今装修完毕但是甲方未能补我差价,我该怎么办?谢谢帮帮我!!!
·离婚财产分割。我能委托你处理吗?
·请问你写诉状难道没有问他是因为他在外面保养小三,给她买房买车吗,你代表正义啊?怎么能不问清楚就给他写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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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96年借了7万块给朋友,有欠条,他也压了某幢房子的房产证,但是那幢房子的房产证名字不是他的名字。他在借钱后就失踪了,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起诉么?...
·2015年2月份写的欠条,机械配件修理费一万两仟多元,现在还能要回吗?其间有每年追债的短信证明
·你好!我老婆人家买三斤可以告他挑拨婚姻吗?
·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房产证 相关单位不受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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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拿房到现在快4年了,天天在漏水,负一楼漏水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解决,特别严重,以前东单元漏水,今年东单元和西单元一起漏水,物业敷衍,总是说,上报 ...
·谁能详细说下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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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但是由于工程的不合格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多,那么一条公路在正式运行之前除了正规的施工之外,在这段过程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跟着我们一起来大概了解一下吧。一、开工前1、审查工程分包(1)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工程分包计划》;(2)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分包协议》;(3)上述两项内容审查符合要求,报建设单位批准;(4)发现非法分包、转包,应指令施工单位纠正并报告建设单位。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⑴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校准;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测量数据、图表及放线成...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更改吗按照法律规定,房东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二、什么情况下能更改房屋租赁合同?更改租房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胎儿未出生即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由原继承人分配;2、胎儿出生后死亡的,此时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转化为胎儿的遗产,由胎儿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3、胎儿出生后存活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继承,为胎儿享有的财产。二、相关知识的规定怎么样的?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要注意的问题: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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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时预先设定而违约事实发生后据此承担给付违约金的责任,在性质上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在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设定履约保证金,以担保合同的履行。履约保证金在性质上是否具备违约金的补偿性和惩罚性,目前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的界定。从一般意义上讲,履约保证金应该具备补偿性。我国《民法典》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吗?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六种情况,不是三种。分别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复建立劳动关系的;违背用人单位真实意愿的情形致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常见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呢?1.滥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方可单方面解...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现实生活中,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增添了城市的现代感,但是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危险系数。高空坠物砸伤人的事件并不少见,甚至还有砸死人的情况。那么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能够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赔偿内容都包括什么呢?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

·网络诈骗帮凶不知情怎么判
    网络诈骗帮凶不知情怎么判一、网络诈骗帮凶不知情怎么判?网络诈骗案件中不知情者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二、涉嫌诈骗罪怎么判刑?根据《刑法》第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涉嫌网络诈骗从轻处罚的情...

·一、离婚分割财产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分割财产流程是什么?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您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您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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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以下操作流程: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2、联系融资机构;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6、出借方发放资金。二、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

·儿童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论儿童还是成年人的人身损伤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财产损失、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计算方式及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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