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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沙区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给朋友咨询的,男方说协议离婚,但是又想先拿抚养费的钱,然后才去办协议离婚,能不能办理离婚后给?怕他反悔
·我叔叔和我婶婶结婚十几二十年了,可是我叔近几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还生了孩子,我婶刚知道,说要告到我叔坐牢,会告得进么?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写的男女两个人的名字,房贷是由男方偿还,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首付应该属于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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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左手食指和中指没有了可以考摩托车驾驶证吗
·1:和平上东宣传的人车分流到底是怎么分流法,完全分流,还是部分分流 2:和平上东的品牌电梯到底有没有安全保证,贴牌也是牌,请认真对待。 3:...
·买了二手房,交了定金,房东不卖了,合同约定是过户当日将尾款打到中介公司,打完尾款,房东不卖了,中介说我的尾款得打完官司才能拿回来,这个说法合理吗
·请问,父亲贷款无钱还,是否要子女还货
·父亲借高利贷儿子不知道,有没有偿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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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户口可以买职工社保吗?不愿转户口的情况下
·朋友之间借钱,一般不打欠条,我也给朋友借钱没打欠条。当面给的现金,现在要不回来了,怎么办才好?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还了36000。,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我要告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
·汽车与摩托车对方向行驶,汽车在没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左拐,与摩托车发生相撞,但是开摩托者喝了酒,请问汽车要负责任吗
·是三者平均分配,还是配偶分走一半后,剩余的另一半再由三方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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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欠我4千元钱就是不给,我想起诉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主张救援费1400元(有救援发票),误工费6天(2400元)(有修车发票为证)。我要起诉对方,应该怎么作?
·我之前被人逼着借网贷还不起了怎么."w990mamt20
·两个小学生A和B在学校下课期间约定相互背着玩,在A背着B的时候,突然被学生C推倒,造成学生B胳膊骨折,学生A轻微学生C家长愿意承担60%的责任学生A需要承担剩下的40%...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必须是同一人吗?执行董事跟董事长又有什么区别?同一个自然人是否只能担任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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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因盗窃罪被抓,现在案件还在调查期间,我突然接到电话,派出所让我返还脏款,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合法吗?
·我想去哪里告就告他,我想知道他用欺骗得方式像我借钱,我想报案经侦大队他算诈骗吗
·感谢各位律师给我的建议,还是和我叔叔的土地纠纷问题,我咨询了本地的法律援助,他说当初过户手续不齐全,我叔叔有权打申请重新领取土地承包注册证和田亩册,只要他户口没有迁出,...
·我家借了高利贷现在打算还钱两张欠条一张只写了欠款多少多少一张写了3分利息的收据两张欠条均已到还款日期现在对方要我们还本金加今年一年利息7W我们只想还本金请问这个官司我们...
·办公室团伙作案偷盗公司财务怎么处理公司财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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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醉驾270取保候审能申请判缓刑吗?
·2020年7月18日,在栾城区开车撞死一名行人,认定全责,怎么办
 龙沙区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收购土地使用权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收购土地使用权注销的情况有哪些?一、收购土地使用权注销的情况有哪些?《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因此,只要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收回,且不存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其土地权利消灭,即使相关房屋登记被撤销,也不得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二、土地使用权注销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及填写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在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提交...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
    一般都是在公司当中的核心管理层、骨干等人员才会接触到关于期权交易的,而且在金融市场当中有一个专门的词汇叫期权池,期权池在公司的整体股份当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现在随着金融市场的繁华,在股票市场当中也专门形成了股票期权交易这种模式。但不了解到底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的也是大有人在的。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股票期权交易(StockOptionsTrading)是指期权交易的买方与卖方经过协商之后以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为代价,取得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股票的权利,超过期限,合约义务自动解除。在进行股票期权交易时,通常都是通过买卖双方之间的期权交易合同来实现,且这种合同是一种...

·什么是抚养权变更条件2023
    什么是抚养权变更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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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和股东比例有什么关系
    注册资本和股东比例有什么关系1、注册资本股东比例是有关系的,股东的比例就是按照出资比例算的。2、各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金额没有限制,由股东自行协商,以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形式体现。公司法只是对所有股东的总出资额有最低限制,对所有股东出资里的现金出资部分有最低比例要求。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

·商标重新注册需要多久?
    商标重新注册需要多久?一、商标重新注册需要多久?商标重新注册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商标在宽展期过后如果还没有续展的,商标失效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

·一、职工病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工病假的规定是怎样的?法律规定职工病假时单位是可以扣除职员一定比例的薪资的,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二、职工病假时间规定期限是多少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

·上班干活扭伤不骨折不算工伤吗?
    上班干活扭伤不骨折不算工伤?属工伤,受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一个月内申报工伤,也可由劳动者自受伤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申报工伤后,会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补助金数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商业车险退保需要哪些条件
    商业车险退保需要哪些条件一、商业保险退保需要哪些条件?1、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1)保险人与投保人要书面协商一致。(2)如果是在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投保人需要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3)如果是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4)退商业险,需由投保人带保险单正本、保险单发票正本、投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保人银行账号复印件到承保公司办理。(5)不过,由于机动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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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免除情形又哪些?
    国家赔偿是对受到国家行政机关错误的依法行政导致的伤害的一种赔偿,对于冤假错案的,也是一样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必须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才可以的。符合国家赔偿免除情形,也是予以免除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哪些情形是予以免除的。一、常见的国家赔偿免除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

·诉前财产保全后多久要提起诉讼?
    诉前财产保全后多久要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根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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