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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小孩有很严重的先心病,要做两次生述,一期就花了我们十万,三年后还要做二期可作办一个农民我们确实无力承担,怀孕期间也去镇医院做了检查医生都没说过孩子不健康,我想问...
·你好,请问结婚地在开封,居住地在外地,起诉离婚应该在哪?都需要什么手续?居住地可以吗?找不到另一方能起诉吗?多久会有结果?
·我有租车协议;在合同期间一切交通事故由租车人承担,现在他开车撞人了,又说没钱给伤者,我多次要求看他的房产证,他都不給。有转移房可能,并说有连带默认伤者法院告车主,要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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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续签还在上班
·买方拖欠房款,在没有经过三方正式交房的状况下偷配装修
·请问有准生证生完二胎妇女非要结扎小孩才能上户口吗
·民间借贷后夫妻离婚,财产转移。吉州区。
·我于2008年到山东A学院学*会计专业,当初去考成*专考试,看见专业写的就不对,后来学校统一改,结果没改过来也不告诉我们,到临近毕业去学校信息采集才看见专业居然是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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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承包发包人不在场土地被人签字占用
·男人有外遇,有关孩子的抚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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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5000块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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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xx看到的广告,说xx彩票能挣钱,结果是人为操控,充值之后不玩不让提钱,玩了输的倾家荡产,请问,这个官司能打吗?我的钱能要回来吗?如果这个网站没有人管还会有多少人受骗...
·我的父母都去世了,房证上记载使用人3口人,我是独子,那么我是共同的使用人吗我妈妈爸爸刚刚去世,使用权房证上把我算为使用人数之一,房证被我父亲的相好拿去了,我想到法院起诉...
·亲戚跟人打架,导致对方轻伤,已经拿了七八万了,对方也出院了,后来又让拿钱,不拿还把亲戚起诉了,现在等着判呢,想问下有什么办法少判或减缓,如果请律师,需要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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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网贷沟通减息分期还款
·请问,我方开具了一张五万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6%,在给对方邮寄过程中丢失,会被罚款多少钱
·你好,我是刘安,,关于陈建勋欠我的劳动报酬的案子,法院已经调节了,可是陈建勋,没履行法院的调节,,,而且微信还把我拉黑了,,我该怎么办呢,,法院调节书我已经收到了
·您好!我营业房出租给别人,协议书写好租期三年,租金每年付,对方只租了一年,第二年不再租,我可以向对方要违约金吗?麻烦帮我解答,谢谢!
·我老公瞒着我偷偷的给弟弟和父母首付了二套房子,我现在想要回房子,不知道有多大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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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体罚学生是违规的吗比如说打手板做下蹲如果学生到教育部去告老师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代办离婚手续
 龙山街道法律顾问律师法律常识
·出现两个借条的情况借款人怎么写答辩状
    出现两个借条的情况借款人怎么写答辩状?1、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
    婚姻期间重婚夫妻有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一方以个人...

·专利行政诉讼中止审理请求样板怎么写?
    专利行政诉讼中止审理请求样板怎么写?专利行政诉讼中止审理请求书审判长、审判员:原告方要求中止诉讼。理由如下:1、涉及本案的重要证据正在行政复议期间。被告方向贵院提交的证据《省知识产权厅关于批准专利使用》的有效性存在重大争议,而关于该二份证据的效力争议原告方有2人于2014年6月15日前后分别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为了保证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审理,原告方申请在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期间,本案中止诉讼,候该二份证据的效力争议得到明确结论后再恢复诉讼。2、武汉市桥口区人民法院因装修施工暂时不能提供大型法庭供2名原告参加庭审活动。为此,原告方申请在贵院装修施工结束前中止诉讼,候贵院装修施工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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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住宿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在单位住宿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一、在单位住宿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在单位住宿死亡算工伤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手术前得片子吗?
    在我国工伤鉴定需要手术前得片子吗?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一般是2个月内做出等级鉴定。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应该在统筹地区(一般为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
    职员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在期限届满之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续签之后,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没有续签,但是也依旧在职工作的情形,根据此种状况,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一、合同到期了一直没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单位解除时,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时,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有权得到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

·正当防卫应该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应该负刑事责任吗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1、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如果正当防...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的情况
    劳动仲裁裁决先予执行的情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制度,是对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工伤后医疗费得不到保障等,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甚至生存的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特别保障制度,劳动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先予执行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并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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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是什么?第一,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资本确定原则的规定已不再严格。此原则体现在我国《公司法》第26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59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基础工程的建设越来越重要。工程建设的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基础工程的建设越来越重要。工程建设的质量是保证工程是否能够放心使用、市民放心的标准。工程质量一旦不过关,很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那么,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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