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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柳河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吉林柳河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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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66182349(曾律师)

 柳河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生活在一起三十年有两个小孩没办结婚证现在不想在一起了!还要离婚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了,孩子一人个,大的十六跟男方,小的六岁跟女方,离婚时谁都不给谁抚养费,现在我带着小的,不能上班,没有经济来源,想让男方出抚养费。可以吗?
·60岁以上的老人能否单独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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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我5000,说一周会还,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拖,还欠我说钱转给我了,看他没有还钱的诚意,我就用尽了所有的借口找他要钱,甚至让其他朋友(我们共同的朋友)提醒他还钱,最终只...
·我女儿刚一岁,一直是在我爸妈家带大,钱是由男方出的,,现在我要离婚,目前我还没有固定工作,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
·土地纠纷一案,在县法院判决,对方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改判了结果,我该怎么
·信用卡逾期3个月以上,本金28000多,现在算上罚息37000多,起诉了,让我去派出所录口供
·你好!买小产权房,此房产没有国土证和房产证,只有地皮转让书,然后我们san你好!买小产权房,此房产没有国土证和房产证,只有地皮转让书,然后我们地皮单上的户主签ahref...
·柳河保险律师: 13766182349(曾律师) 
·如何签合同?具体内容如何确定?其他相关项目。
·你好,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购房协议上写的男方的名字,房贷用男方公积金,打算房子交工后再结婚,估计房产证要婚后才办下来。这样房子的归属问题如何分配?
·你好,我的亲戚今年37岁,男,在3月25号被乌兰察布盟市级刑警队拘留,说是因为强奸案,因为他是一个人,我们想见见究竟是什么情况,咋回事,案件成立了不,还有也没交代一下家...
·我哥在开车的时候喝酒了,他是正常行驶,在经过超检站的时候,对面的大车刹车时,导致前桥断裂,方向失控,从40米左右就逆向侧翻过来,这样的事故我哥付什么责任,谢谢当时是重车...
·买了衣服没有给我合格证,衣服是杂牌我想退可没有发票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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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我不场和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父在公证处,立下遺嘱在他死后让先支付他埋他的费用,然后领取他企业的一切所发的丧葬费等,请公证处给公证了合理不合理,有没有法律效率。...
·我的两个妹妹,在母亲去世后,以自留地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自留地,我家的自留地是土地改革时分的,一直就没有从新分过,是祖辈留下的,她们的户口不在本村,请问自...
·一方婚前按揭房产(婚后还清贷款),房产证为一方名字,可否不经另一方同意而将此房产抵押?
·我去年在合肥肥东双丰建设开发的荣盛书香府邸项目中做木工,至今还有工资未付清,我手里只有一张包工头的欠条,包工头是六安市东河口镇人,请问我可以到张店人民法院起诉包工头吗?...
·眼睛盲目4级以上是多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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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包工头,包亏了,欠我二资,反而告我,他们当地告我说我借了他生活费,没还。
·公司也未给职工生活费及工资,经咨询职工去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向公司发了信函,让公司在十五日之内向劳动部门提出举证六项,公司强烈要求职工去写四项材料给公司,...
·我今天去了公证处我想做一个继承公证的可是我爷爷是老年痴呆公证员就让我提供我爷爷的监护证我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在哪里办理的
·劳动派遣合同不到期用工单位解除怎么补偿
·帮写一份起诉书,一两百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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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故意伤害造成伤残赔偿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不支持骂?
·修高速公路需征占林地怎么办才不耽误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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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河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借条中要明确有什么信息?
    借条中要明确有什么信息?一、借条中要明确有什么信息?借条中要明确的信息包括: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4、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5、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包括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包括哪些公司破产清算费用包括哪些?破产清算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

·夫妻债务的清偿要注意什么
    离婚夫妻债务的清偿要注意什么1、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此种情形下,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双方达成的此种协议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对内效力,并不对外产生效力,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根据照顾女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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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和期限
    合同类型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三)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

·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在确定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补偿范围时,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不能使不诚信的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获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情况下,当事人所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不应超过合同履行利益。比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在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除非增加了合同约定之外新的工程项目,一般不应超出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一、劳动合同病假工资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病假工资是多少?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

·工伤认定最快多久批下来
    有的劳动者认为只有用人单位才能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所以在自己人身受到了伤害之后,就一直傻傻的等着单位进行认定,但其实作为受伤劳动者自己也是有权进行工伤认定的。而此时自然想要尽快获知认定的结果,那一般工伤认定最快多久批下来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分公司能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的前提是该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如果是特殊行业,如建筑类行业的话,还需要有符合该行业的资质才可以的。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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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在购房活动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两个相似的名字房屋买卖订金和定金,虽然一字之差但他们表达的意思却差之千里,弄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会让我们在购房之中更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下面就详细的为您解释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一、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含义当我们准备购房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合同和金钱的交易,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购房时的定金和订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吗?首先这是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定金它是您在和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支付给开发商的钱或者一些抵押的东西,简单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您可以根据合同索要自己应有的赔偿,而订金它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跟购房合同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到时开发商...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从何时起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多数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切实贯彻劳动合同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一步作了规定。其中,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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