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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通区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结婚证离婚证都丢了,本人不在家,可以查询结婚离婚日期么?
·我因盗窃被法院判决,服刑完现在在外打工,现在家里有点事买高铁票回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请问怎么能解
·我是包青工的小包工头,给一家公司(乙公司)干活干了一半不叫我干了,钱迟迟不给我,拖了3个月了,我和他们没有合同。是口头说好干完给多少钱的。他们的工程是挂靠别的有资质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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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个税里面赡养老人,亲生父母都不在啦,怎么填?
·27号晚上,我朋友的表哥开车将他搭起一起,说的帮他打架,后来我朋友就出手帮助了他表哥,现在已经送去看守所了。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将他取保后审吗
·我父亲今年60岁,90年代初在乡镇企业上班那时候由农转非,现在企业倒闭后父亲失业。我想知道国家有没有买养老保险的政策?
·在蓝塘简约美容美发店上班,2020.05.26日上班,当时说好的4000保底,提点35,15号发放工资,到现在2020.07.17日老板踢出2500保底,40%提点,我...
·王律师您好!我是湖南人,我儿子在泗阳县牵扯到一个刑事案件,请问您能帮忙辩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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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什么罪
·工伤不按法律法规理赔,
·我到十二月份退休是三十三零八个月,应该算三十三呀?还是三十四呀?."w990mamt20
·我是退休公务员,独生女儿在美国给我办了绿卡,但是国税局人事处说 我不能拿绿卡,否则要被开除,退休工资也只能拿零头,人事处并未给我看法律文件,我想问 ...
·你好,门诊部给病人输液途中,病人心脏病猝死,其中叫120来抢救,说的也是心脏病猝死,现在家属说完全是医生的责任,要求赔43万,请问一下医生有多大的责任。
·利通区涉外律师:
·你好,常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条件,怎么写。可以请律师代写吗?
·我在快要刑满释放的过程中,我被调到二中队服刑,请问剥夺政治权利2年,刑满释放后多久可以恢复,在法律试用的过程中有当地村委会组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同桌吃饭,本人不喝酒,也没劝酒,同时还劝饮酒者,如果驾驶机动车,最好别喝酒,出现交通事故,与本人来说,有责任吗?
·我在街上放鞭炮、警察第一次劝住、我没放了。第二次我放的时候、火炮不小心滚在警车附近、警车下来手脚并用殴打、侮辱、并带回警局。在家长面前、咬定我放鞭炮炸警车并蔑视警察。本...
·不知道什么原因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一直不给立案,现在能不能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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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是做五金冲床机的,右手手指中指和第四根手指前面俩截给压没了,我想问问这是几级工伤,能赔多少
·婆婆的封建刻薄和老公的暴力冷漠让我极度绝望,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在我的坚持下,他提出要求女儿归他抚养,并威胁我不得与他争女儿,否则会*了我全家,被迫之下,只得签下协议他...
·我2013年在江苏淮安洪泽县百斯特门业上班,担任生产技术厂长,年薪13万月发8000元;公司到元旦的时候员工就放假了,公司老总说没钱支付我的工资,我跟公司的安装工到工地...
·各位专家好,在此有个问题想咨询请教你们,05年在农村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农村人开的那种三轮拖拉机,拖拉机没有投保险,驾驶员也没有驾驶照,当时车开翻了,导致一名车里的人双下...
·您好,想咨询一个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我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018日进入公司,在技术部门(职责为工程师)工后"43392040l"""调岗到新成立的运营部门工(职责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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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欠贷款没还上要拘留多久."w990mamt20
·我的工伤鉴定下发到我单位好多天了,公司人事一直不通知我,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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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使用权会到期,但所有权并没有期限。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仅70年,并且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始计算,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

·被害人作虚假陈述构成犯罪吗?
    第一种:构成伪证罪伪证罪,是指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法条的规定中,伪证罪是不包括被害人的。但是有观点认为,对于伪证罪中的证人不应作狭义理解,应包括被害人在内。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可见,证人是指一切知道案件情况的人。被害人作为直接被侵害的对象,了解案件的经过,从这一点来看,被害人在广义上属于证人范围。所以,被害人如果作了虚假陈述,且其主观上也是为了陷害他人,就完全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伪证罪的构成特征。第二种:构成诬告陷害罪我国刑法对...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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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轻情节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轻情节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轻情节有哪些?1、行为人是未成年人。2、被害人有过错的。3、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4、有自首情节的。5、有立功表现的。6、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7、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8、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9、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二、立案标...

·有哪些情形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三点:(1)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3)只要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目的。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行为。在具体把握时,应注意:(1)...

·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情是,在中国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一套相关的政策标准,这是因为在中国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会制定不同的标准,那么您都想要知道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南京工伤伤残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

·按揭房离婚一方办无房证明可以吗?
    按揭房离婚一方办无房证明可以吗按揭未办理房产证离婚分割是可以进行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民法典,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

·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
    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一、哪些情况不适用缓刑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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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几种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为了避免争议,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须约定清楚债务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3、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威海市医患调解委员会是如何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的?
    威海市医患调解委员会是如何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的?《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第一条为有效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0〕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适用本办法。医疗过错、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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