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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
·在日照一个厂子干活因为宿舍有烟头,而且跟宿舍人并不是很熟也没法说然后厂子罚款每20这合理吗子罚款每20这合理吗."w990mamt20
·喂在我今天跟"42868463l"""打架了,那个人先说,脏话,我正准备上去理论被人拦住,那个人把我打的脸部鼓包,头鼓包,脸部抓伤。那个人毫发无损。警察看见监控说我也动...
·我老婆被村里围墙砸伤了第一次开过庭没达成赔偿协议。现在都半年过去了法院那边还没通知二次开庭什么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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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70岁了,在高速公路上做清洁工8年了,六月份初在工作时间中被一辆大型超宽车刮倒致人颅脑粉碎性骨裂死亡,这种能算工伤吗?我们可以同时追加用人单位和司...
·关于车子停车费用,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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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抖音发布侮辱我家人的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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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职半个月,但是因为冲突在提前一天的情况下离职,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了。公司不给交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拒绝赔偿交强险,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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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单独买的外置阁楼能买吗?说是房管局允许的,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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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前妻离婚近一年,当时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但是孩子户口一直在本人名下,现在到了上学年龄,对方想迁出女儿的户口,协调不成。找到当地派出所,我们有签字同意迁移。后...
·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被我不小的丢了怎么过户
·我家的电表出现了过零电费现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这现象,最近供电部门查出问题,过零电费就是电表数字是零,家里边电断了不了。我是2005年买的房子,我一直没让电表过...
·我弟弟在福州监狱,想给他寄钱,入监通知书上没有他的户口,请问要在哪里查询他开户银行户口
·我做防水的,在海盐超市包的防水的活,现在做的差不多了,老板赖账不给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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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被骗300元怎么处理还有骗钱的那个人还是多次作案多次骗他人的钱这有怎么处理
·提交诉状后何时立案办理.
·请问律师们一个问题:因本人在枣庄市**房地产公司工作已经2年了,可是房地产老板一直不肯和我本人签“劳动合同”{大会上老总们个个都说每个员工都要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我们必...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为了打工还怕用人单位说年龄大了,使用了假身份证。您看违法吗?怎么处理好?谢谢!
·你好!请问买预售房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契税和维修基金,但是因个人原因贷款不了要退房,这种情况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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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亲戚在92-3年在云南省开元市铁路看守所逮捕了现在没有消息
·因宅基被毫无血缘关系的陌生人霸占,不还。申请维权。
 溧水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一、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对于租房者来说:《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属于非常恶劣的行为,刑法上将情节严重的此类行为界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一般要怎么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认定1、主体要件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3、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第一步就是找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的勘验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第一步就是找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的勘验,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从而确认当事人顺官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之前可以双方协商,但是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该怎么办呢?下面来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协商不去该怎么办的问题。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根据认定书分配责任以及赔偿。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怎么办1、交通事故协商不成可由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2、交通事故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交警调解;3、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二、出了交通事故怎样索赔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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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因为这样的一种分红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那么在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当中都规定了是可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割。当然夫妻共同对于这种情况有各自约定的除外。个人股份分红应算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情况按照夫妻财产共同所有。我国民法典对夫妻之间婚内财产的分配约定是给予自由选择权利的,可以共同所有制、可以分别所有制、也可以部分共有部分私有。因此...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谁担任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谁担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在实践中,只要在确定合伙企业清算人之后,就可以开展清算工作了。一般清算人在进行清算时,都需要清算以下事宜: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无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二、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

·如何认定软件侵犯著作权?
    如何认定软件侵犯著作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是否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一)对被识别的软件与正版软件直接进行软盘内容对比或者目录、文件名对比。如果这两者完全一致,就可以认定没有手续而拥有该软件并进行使用或销售者为软件侵权者;如果并非完全一致,而只是大部分一致,就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下面的步骤。在比较过程中,要注意三英寸盘与五英寸般的区别,碰到这样的情况时,最好将比较的内容列于纸上,更方便识别。(二)安装过程对比。对两套软件同时或先后进行安装,不管其安装使用的文件是不是相同,只需看其安装过程中的屏幕显示,包括软件信息以及使用功能键后的屏幕显示等是否相同。如果雷同,则可认定这两套软件的安装手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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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计算
    遗产的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计算?遗产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遗产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

·去民政局更改抚养权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更改抚养权需要带什么证件?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判决。在一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之后,如果后续由于特殊原因而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在法律上也是可以获得支持的。那去民政局更改抚养权需要带什么证件?为你您详细回答。一、去民政局更改抚养权需要带什么证件?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不可以通过民政局变更,现行的两种方式如下:1、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因此需要办理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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