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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区保险律师专业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办理保险理赔、车险、交强险、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江苏溧水区保险律师擅长车险、交强险、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重大疾病险、财产险、意外险事故索赔及保险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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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区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2015年12月30日当天下午快下班领导找到我,说明天不用来上班,公司给的3N赔偿金。但年终奖和其它福利将要发放,为什么不给我。他们叫我去劳动仲裁。我...
·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做?
·父亲与去年再婚。之前与父亲住一公租房,是拆迁后分得,户口只有我与父亲,继母户口不在上海。如今我想把产权买下来,写我自己的名字,请问需要征得继母同意或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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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目前新型的商业模式是否可以申请专利?
·2016年3月份,一朋友打电话借钱,没有借条,网上银行转账至其银行账号,账号其本人姓名,未按约定时间归还,过去九个月了,这其间多次打他电话不接,短信回复有各种事稍后回电...
·酒后无照驾驶又闯人但对方没有受伤。这会受到什么处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二房东跑路,大房东要求搬离
·他告诉了我一个银行卡号说在支付宝里面怎么样转我忘记了?然后地址的话是(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教育所)这个用支付宝怎么样转钱到这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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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是日本人,他和国内的中国女孩子非婚生育一孩子,想认领。这孩子还未生下来,才3个月国内的认领可以分为新生儿认领和还未出生的婴儿认领吗?他们日本有这种分类。
·二轮承包的土地能否变更吗
·吴律师你好,工伤是怎么处理 和赔付的
·我两兄弟想把户口本拆开当地派出所不给办理
·工伤赔偿官司你们怎么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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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你好,房东先动手打了我,我的脸被他们打伤了,晚上摄像头没有拍到,他们打我,我们也没有用手机录下来,该怎么办?他们不承认是他打的,他说,抱着摔地下碰烂的,我们没有证据...
·律师你好,我儿子早上11时左右被开平民警带去问话,当时也忘记问是哪个部门带他去的,到现在也没有回来,家人也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也不知道他犯何事,请问我既如何找有关部门了解...
·我想把一块农用土地无限期的转让给他人使用,协议该怎么写?请尽量回答具体,谢谢!
·刑事寨件,公安十八年后公诉,
·你好,我有两个孩子都是男孩,但是我受到丈夫的殴打,还把我的存款给全部转走了,我和他的感情破裂,要求离婚但是我不想要孩子,我应该怎么."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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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吴律师我收到一份法院传票,麻烦你帮我看一下
·我想往监狱寄一本字帖,一本书,可以吗?他收的到吗?
·超生后是否永远不能在机关单位工作
·我前夫有一个男孩,我是初婚,婚后也生了一个男孩,离婚了抚养权是前夫。现在我们都是再婚,老公有一个女儿,这样还可以申请要一个孩子吗?
·律师你好  我奶奶车祸去世 家里有爷爷 我爸、一个叔叔、两个姑、请问我奶奶的赔偿金按法律应该怎么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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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案如何做无罪辩护?
·能协商解决最好,应保留自己交费的证据,你不陪护需要支付陪护费,费用面谈。
 溧水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单位犯罪和犯罪团伙有哪些区别?
    我们对于单位犯罪、团伙犯罪以及共同犯罪虽然都有过一定的了解,但是关于他们的本质问题,我们仍然需要探究,团伙犯罪是指以两人及以上为单位,实施故意行为的犯罪,主要以青少年为主,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单位犯罪和犯罪团伙有哪些区别?一、单位犯罪和犯罪团伙区别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近些年来,它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属犯罪集团性质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二人以上...

·隐名股东确权后的权利有哪些
    隐名股东确权后的权利有哪些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以名义出资人为显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由此可见,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股权行使以及利润分配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间的自由约定,根据缔约自由的精神,如无其他违法情形,应认可该约定有效,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在此情况下,如果显名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往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辞退补偿金作为其暂时失业期间的补偿和赞助。那么,对于这份辞退补偿金不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吗?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解答。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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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倒签有什么后果?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用工关系建立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实践中有的单位就会选择倒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劳动合同倒签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单位应何时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二、倒签劳动合同单位有何后果倒签...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入城市发展,伴随着父母亲的死亡,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随之而来。不少人会选择翻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与普通的住房是不同的,一个疑惑就产生了: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呢?  二、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1,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首先给一个肯定的结论,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2,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

·批捕之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要点
    一.注意房屋拆迁的必经程序:  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器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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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夫妻债务认定十条规则具体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2、夫妻均签字确认的债务,为共同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配偶一方授权、认可或追认的,为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约定有夫妻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个人债务。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用于个人消费、赌博或去向不明的,为个人债务。7、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8、夫妻...

·2023年商品房有他项权证吗?
    商品房有他项权证吗有的。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他项权证有什么用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他项权证》放在银行,你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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